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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2026-10-1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压紧压实网络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将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典型案例一:王亿经营项目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行为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0日,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其巴嘎图西街的入网餐饮单位鄂托克前旗第壹烤场烧烤餐厅进行现场检查,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冷荤类食品制售、不含加工糕点制售)。该店美团平台上销售黄瓜耳片、尖椒皮蛋、泡椒鱼皮,店内菜单上有尖椒皮蛋、泡椒鱼皮、黄瓜耳片。当事人行为属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经营项目的发生变化的,未在规定日期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申请许可事项变更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贰拾捌元整(28元);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案情评析:本案属于典型的餐饮主体许可事项变更未依法申请案件。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含冷荤类食品制售许可,线上线下擅自经营高风险冷荤凉菜,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事项发生实质变更,未依法申请许可变更,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违反网络餐饮及食品经营许可相关法规。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违法所得较少,执法人员综合裁量予以减轻处罚,落实过罚相当、罚教结合原则。

  典型意义:本案明确网络餐饮经营许可边界,对同类违法行为处置具有指导作用。一是警示餐饮经营者,新增高风险经营项目必须依规办理许可变更,严禁超许可范围开展经营。二是执法办案中要兼顾线上线下线索,比对网络平台菜品、线下菜单与许可项目,精准识别许可事项变更未报批问题。三是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核查,既要核查平台公示证照,也要实地核验实际经营品类。四是结合违法情节、整改情况合理裁量,压实网络餐饮主体责任,规范线上线下餐饮经营秩序。

  典型案例二:方小玉未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行为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29日,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鄂托克前旗敖镇玛拉迪西街(原食品北侧)的鄂托克前旗凤喜盖饭馆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由经营者方小玉陪同进行。经查:现场从业人员2名,西墙上悬挂《营业执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检查发现:现场厨房工作人员郭凤喜(15272419******2418)、方小玉(15272419******002X)未提供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未能提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案情评析:本案系群腐专项整治中小微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缺位典型案例。该小餐饮店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未建立健康管理台账,存在食源性疾病传播风险。执法人员立足小微餐饮实际,坚持教育纠违优先,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督促经营者补齐健康管理基础工作短板。

  典型意义:小餐饮店点多面广、人员流动性大,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本案反映出部分小微餐饮经营者重证照办理、轻过程管控,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法定要求认识不足,对小微餐饮监管具有参考价值。一是警示经营者,持证经营不等于合规经营,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健康管理台账记录义务。二是基层处置小微餐饮轻微违法,优先采取责令改正、警告等柔性监管方式,重在纠正违法行为、提升经营者合规意识。三是专项整治不能只核查证照,要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台账列为必查项,强化以案释法,夯实小餐饮食品安全防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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