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同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2023-11-2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20日发布了“六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四批铁拳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其中,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同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6月5日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同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14日,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县医院进行执法检查。2023年1月6日,该医院科室主任主动陈述其科室使用“一次性射频消融电极针”时收受胡某4.8万元“产品推广费”。经调查,上述费用是当事人为提高“一次性射频消融电极针”在该医院的使用量支付的“产品推广费”,具体通过胡某转交到该医院某科室医生。
经查,当事人给付上述“推广费”后,分别于2022年7月15日、9月20日和11月20日通过中间多家医疗器械公司向该医院销售了等离子刀140支, 销售价格均为840元/支,违法经营额达11.76万元。当事人通过支付给该医院医生“产品推广费”的方式来谋取竞争优势,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六安市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6月5日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同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14日,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县医院进行执法检查。2023年1月6日,该医院科室主任主动陈述其科室使用“一次性射频消融电极针”时收受胡某4.8万元“产品推广费”。经调查,上述费用是当事人为提高“一次性射频消融电极针”在该医院的使用量支付的“产品推广费”,具体通过胡某转交到该医院某科室医生。
经查,当事人给付上述“推广费”后,分别于2022年7月15日、9月20日和11月20日通过中间多家医疗器械公司向该医院销售了等离子刀140支, 销售价格均为840元/支,违法经营额达11.76万元。当事人通过支付给该医院医生“产品推广费”的方式来谋取竞争优势,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六安市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