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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销售劣药案件——货架上摆放超过有效期的“葡醛内酯片”和“多酶片”

2024-07-13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阅读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日喀则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该局于2024年7月3日发布了日喀则市2024年药品领域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一查处一起药店销售劣药案件的内容如下:
      
违法事实:
        2024年3月23日,日喀则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发现位于桑珠孜区扎德路八居委的“西藏紫丹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扎德路分公司”货架(合格区)上摆放超过有效期的“葡醛内酯片”和“多酶片”,2024年4月1日,依法予以立案。

处理结果:

        该药店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药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批号为20220102的葡醛内酯片6瓶和批号220301的多酶片1瓶;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警示:

        劣药的药效不稳定,如果过期药品发生变质,会引起不良反应,严重时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安全。为保障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药品经营企业应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药品,定期开展药品质量隐患排查并做好养护记录,本案的查处有利于警示药品经营企业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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