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洪师傅代驾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案
2023-11-2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20日发布了“六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四批铁拳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其中,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六安市洪师傅代驾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9月28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六安市洪师傅代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6.2元,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24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称,当事人提供代驾服务中收费价格偏高、涉嫌价格欺诈。经核查发现,当事人对代驾服务收费系统计算生成的代驾服务费中0.5元(含0.5元)以上不足1元的部分未按照实际金额收取,而是以“四舍五入”为由,将上述金额按照1元向用户收取,该行为涉嫌违法。
经查,当事人被授权使用石狮市洪师傅汽车代驾有限公司提供的微信小程序、手机端APP及电脑网页端“代驾3.0”软件平台,在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范围内开展代驾服务。当事人对代驾服务费中0.5元(含0.5元)以上不足1元的小数部分未按照实际金额收取,而是以“四舍五入”为由,在未予标明的情况下,将上述金额按照1元进行结算并向用户收取。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8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六安市洪师傅代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6.2元,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24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称,当事人提供代驾服务中收费价格偏高、涉嫌价格欺诈。经核查发现,当事人对代驾服务收费系统计算生成的代驾服务费中0.5元(含0.5元)以上不足1元的部分未按照实际金额收取,而是以“四舍五入”为由,将上述金额按照1元向用户收取,该行为涉嫌违法。
经查,当事人被授权使用石狮市洪师傅汽车代驾有限公司提供的微信小程序、手机端APP及电脑网页端“代驾3.0”软件平台,在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范围内开展代驾服务。当事人对代驾服务费中0.5元(含0.5元)以上不足1元的小数部分未按照实际金额收取,而是以“四舍五入”为由,在未予标明的情况下,将上述金额按照1元进行结算并向用户收取。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