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某农资经营部经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罚款50625元
2023-11-2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微信公众号德州市场监管获悉,该局于2023年6月1日发布了“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禹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禹城市某农资经营部经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罚款50625元。
2023年2月10日,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禹城市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复合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625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1日,禹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并委托检测机构对禹城市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测。10月13日,收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复合肥料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不合格复合肥料共375袋;购入价格125元/袋,销售价格130元/袋,共计货值金额48750元,违法所得1875元。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禹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0日,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禹城市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复合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625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1日,禹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并委托检测机构对禹城市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测。10月13日,收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复合肥料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不合格复合肥料共375袋;购入价格125元/袋,销售价格130元/袋,共计货值金额48750元,违法所得1875元。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禹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