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 燃气安全整治执法典型案例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燃气充装单位进行燃气安全整治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根据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安全生产相关部署,集中力量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燃气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向社会公布燃气安全整治执法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四会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充装台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车厢内装有充装完毕的液化石油气瓶共64个,上述气瓶均未在该公司办理使用登记。其中,8个气瓶达到报废条件,12个为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气瓶。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燃气安全整治执法现场,固定相关证据。
经查,上述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均由当事人充装,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并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同时,当事人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被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属于屡次违规充装,且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气瓶、充装报废气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从重处罚,罚没款共268040元,并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
【典型意义】
燃气安全涉及广泛民生,液化石油气瓶由于流通性强、成本低,在许多城镇以及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城市老旧小区仍被大范围使用,是许多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的必需品。有个别非法经营者投机取巧,使用未经定期检测、不合格或报废的气瓶,非法牟利,导致下游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严重时会导致燃气泄漏起火,甚至引发爆炸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违法违规充装的行为予以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罚,作为全市首宗吊销燃气充装许可证的案件,具有较大典型意义,对于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具有警示作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温馨提醒】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温馨提醒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并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等法律法规要求,守法合规经营,筑牢安全底线,共同维护我市的安全生产环境,不可违法违规经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名词科普】
“黑气瓶”不是指黑色的气瓶,而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报废或者来源不明的气瓶。液化石油气瓶一般使用年限为8年,每4年由指定气瓶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合格才能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