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成年人购物消费的思考
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通讯员 李飞 高晓峰)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消费行为呈现多元化、个性化,受成年人消费和社会风气的影响,孩子们消费现今已成人化,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却尚未成熟,消费理念却早熟。未成年人消费已不仅限于小额零星的购买学习用品、小食品等,餐饮、娱乐、电子设备等大额消费方面也普遍存在。
2022年4月份,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已处理2起关于未成年人消费的投诉,一位姓雷的家长称其11岁的孩子在嘉禾县人民南路珠泉完小旁的商店购买了奥特曼卡片套盒,共消费5200元。一位姓廖的家长称其12岁的小孩子伙同玩伴偷了家里2900元在金田东路的一上手机店购买了6台二手手机,此2起投诉中小孩子的大额现金都是偷拿家中的钱,且消费数额大,出手大方,不计后果,让人深思。
这类未成年人消费纠纷问题,已不是第一起类似投诉了。从近几年12315接到的未成年人消费投诉举报情况来看,未成年人在未经家长同意情况下私自购买大额商品、私自开通网游账号并进行大额网游充值等情况成为主要投诉问题。有些投诉可以按《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调查协调处理,但有些投诉往往因家长无法举证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下单或充值,责任无法认定而导致维权难,之后就引发了退货、终止合同、责任承担等一系列的消费纠纷。在此,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群众提醒,如遇未成年人消费纠纷,家长务必保存好消费凭据,留存好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同时家长们作为未成年人第一监护人,在孩子擅自购买了超过支付能力的大宗商品后,不该一味向商家问责,更多的应是自我反省。家长们平时要多关注未成年人的消费观念,加强与孩子的沟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应该科学合理的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对其金钱要有合理的规划管理。作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推销服务时应尽到经营者应该具备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消费,应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周围环境对他们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未成年人正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重要时期,年龄小,分析问题能力差,但模仿能力强,可塑性大。如何引导这些未成年人从思想上走上正轨,同时这也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学校、教师和家长都要负起责任来。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可以通过实例的说教、教育视频的播放以及实地参观和实践互动的活动,通过各方面不手段来加强未成年人在消费观念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信念、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消费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健康向上、勤俭节约的意识,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娱乐方式。培养未成年人艰苦朴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奋发有为的精神,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地成长。
让我们对未成年人多些关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