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双减”政策 为学生和家长“减负”
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通讯员 王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减”工作政策精神,近年来,枣阳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在减轻家长焦虑和学生负担上下功夫,共出动执法人员340人次;会同教育等部门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校外培训机构68家;下达各类《责令改正通知书》270份;规范和变更校外培训机构29家(其中个体户10家;企业19家);推广合同示范文本44户;清理校外培训广告171个;立案查处 3起。
一、切实做好机构登记工作
一是摸清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底数。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严格登记审批,把好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准入。自2021年7月份开始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局督导排查专班,重点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民办非学科培训机构进行检查,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办理注销变更通知书200余份。截止目前,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变更25户,注销10户。
二、切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工作。
一是制定了《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行为。该局综合执法大队四个工作专班对外培训机构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大部分培训机构对培训收费价格通过宣传单或在培训的场所进行了公示,对3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公示的培训机构,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二是对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虚假用户评价等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加强校外培训领域做好反垄断监管,维护有效竞争市场格局。
三、切实做好广告管控工作
在针对教育培训领域广告发布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和监管时,严格落实“三个严格”规定,即严格落实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严格遵守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严格执行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对全市学科类的培训机构的户外广告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出动人员162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校外培训广告清“零”行动,共清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71个,约谈、提醒辖区内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等2家网络媒体经营户及公共场所、居民区内广告牌经营管理单位,限期对已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彻底清理,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同时利用“枣阳智网”广告监测系统对校外培训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互联网广告进行了2次专项监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个。双减政策出台后共立案查处教育培训广告违法案件3件。
四、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
积极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普及使用,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活动,重点收集并审查合同格式条款及内容是否存在“霸王条款”。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与教育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推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60余次,审查合同21余份,纠正不规范合同1份,行政指导3次。
枣阳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认识“双减”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以上有效措施,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秩序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市监系统责任担当,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党员干部下基层”实践活动,将“双减”工作向纵深推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