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制止哄抬物价,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
2022-12-08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各经营单位和个人:
最近,个别经营单位和个人听信谣传,擅自提高市场食品、副食品价格,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对各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检查,对个别提高市场价格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了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经营户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供应。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四、玉山县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对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要听信谣传大量囤货,造成市场生活必需品紧张态势,目前我县生活物资充足,价格稳定。
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