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竞赛补充题库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竞赛补充题库
一、单选题(140)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B)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三十日 三十日
B六十日 六十日
C两个月 两个月
D九十日 九十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错误的是(D)。
A 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
B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是因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机关是依法承担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 D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处理内部行政争议的活动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法。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B)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十
B十五
C二十
D三十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A)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A五 B十 C十五 D二十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第一款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
5.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 C )拒绝。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D酌情决定是否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四十七条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外,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
6、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C )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日。
A三十 三十 三十
B六十 六十 六十
C六十 六十 三十
D三十 三十 六十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十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7.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该行政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C
A 不予理会
B 直接退回
C 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D 应当直接将申请材料转送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还应当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8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几日?B
A 十日
B 三十日
C 六十日
D 九十日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9 现行的行政复议法自何时开始施行? A
A 2024年1月1日
B 2024年7月1日
C 2020年7月1日
D 2020年1月1日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十条 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0 行政复议决定书邮寄送达的,应以哪个日期为送达日期?A
A 挂号信上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
B 邮局寄出复议决定书的日期
C 邮局接收复议决定书的日期
D 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日期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本法没有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三日”、“五日”、“七日”、“十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
11 下列哪种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D
A 交通局发布的《桥道收费管理办法》
B 教育局向李某颁发《优秀教师证书》
C 农牧局与张某签订的《粮食收购合同》
D 税务局向小荣送达的《个人所得税缴费通知》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12 关于行政复议受理机关,下列表述错误的是(D )。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B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C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D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一)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四)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除前款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参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管辖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其中,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
第二十六条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部门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13 关于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节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
A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B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C 行政复议决定书经申请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
D 行政复议决定书经被申请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14 关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形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
A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B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C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不需加盖印章
D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不需加盖印章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15 下列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D )。
A 申请人
B 被申请人
C 第三人
D 人民法院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六条 申请人以外的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或者由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第十七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申请人、第三人变更或者解除代理人权限的,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复议机构。
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16 除法律规定少于行政复议法中复议决定作出期限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几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C
A 十日
B 三十日
C 六十日
D 九十日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7 关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费用的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
A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B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C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标准同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D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标准低于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1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哪项行为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C
A 行政处罚
B 行政强制措施
C 行政处分
D 行政许可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19 居住在某市A区的公民赵某对该市B区司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可以是下列哪个机关?D
A A区林业局
B B区林业局
C A区人民政府
D B区人民政府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错误的是(D)。
A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
B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是因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机关是依法承担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 D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处理内部行政争议的活动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法。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
21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不包括(C)
A 通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
B 通过超市销售
C 食用农产品收购行为
D 通过商场销售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以下简称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不包括食用农产品收购行为。)
22 (A)负责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A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B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C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3 (B)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A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B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C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4(C)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A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B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C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5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对统一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所属各销售门店应当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提供可查验相应凭证的方式。配送清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B)。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两年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对统一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所属各销售门店应当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提供可查验相应凭证的方式。配送清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26 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对统一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A)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所属各销售门店应当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提供可查验相应凭证的方式。配送清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A进货凭证 B 生产证明
C原材料凭证 D 查验凭证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对统一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所属各销售门店应当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提供可查验相应凭证的方式。配送清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27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D),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A食用农产品进货记录制度
B食用农产品买卖记录制度
C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D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28 销售者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产地应当具体到(B)。
A 省 B 县(市、区) C 乡镇 D村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销售者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鼓励标注到乡镇、村等具体产地。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在包装、保鲜、贮存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29食用农产品标签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A),标注的内容应当清楚、明显,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容。
A 中文 B 英文 C简体字 D 文字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 食用农产品标签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注的内容应当清楚、明显,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容。)
30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A)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A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
B代理商、进口商和经销者
C生产者、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
D生产者、代理商、进口商和经销者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1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D)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A应当
B可以
C可以不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2(C),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A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
B分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C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
D分装销售的冷冻食用农产品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33销售者委托运输食用农产品的,应当对承运人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承运人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运输结束后(A)。
A二年 B 一年 C 六个月 D 三个月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销售者委托运输食用农产品的,应当对承运人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承运人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运输结束后二年。)
34销售者委托运输食用农产品的,应当对承运人的(C)进行审核,并监督承运人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运输结束后二年。
A运输能力
B 资金保障能力
C 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D 进货查验能力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销售者委托运输食用农产品的,应当对承运人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承运人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运输结束后二年。)
35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开业前向所在地(C)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市场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食用农产品主要种类等信息。
A省级 B市级 C县级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开业前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市场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食用农产品主要种类等信息。)
36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并及时更新,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市场自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信息。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B)。
A半年 B 六个月 C 三个月 D 一个月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并及时更新,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市场自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信息。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六个月。)
37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批发市场开办者还应当配备(B)。
A 食品安全监察官 B食品安全总监
C食品安全校验员 D食品抽样监督员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批发市场开办者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38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下列哪种做法是不正确的?(C)
A要求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
B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
C现场销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D留存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毁影像信息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采取快速检测的,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鼓励零售市场开办者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数量、产地、销售者、销毁方式等内容,留存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毁影像信息,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六个月。)
39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下列哪种做法是不正确的?(A)
A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B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
C要求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
D留存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毁影像信息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采取快速检测的,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鼓励零售市场开办者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数量、产地、销售者、销毁方式等内容,留存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毁影像信息,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六个月。)
40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数量、产地、销售者、销毁方式等内容,留存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毁影像信息,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C)。
A 三个月 B 一个月 C 六个月 D十个月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采取快速检测的,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鼓励零售市场开办者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数量、产地、销售者、销毁方式等内容,留存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毁影像信息,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六个月。)
41批发市场开办者印制或者按照批发市场要求印制的销售凭证,以及包括前款所列项目信息的电子凭证可以作为入场销售者的销售记录和相关购货者的进货凭证。销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A)。
A 六个月 B 一个月 C 五个月 D三个月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向入场销售者提供包括批发市场名称、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摊位信息、联系方式等项目信息的统一销售凭证,或者指导入场销售者自行印制包括上述项目信息的销售凭证。
批发市场开办者印制或者按照批发市场要求印制的销售凭证,以及包括前款所列项目信息的电子凭证可以作为入场销售者的销售记录和相关购货者的进货凭证。销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42 与屠宰厂(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的批发市场开办者(A)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
A应当 B可以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与屠宰厂(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的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
43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抽查检测结果表明食用农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销售者(B)暂停销售;抽查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A可以;可以
B应当;可以
C可以;应当
D应当;应当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抽查检测结果表明食用农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销售者应当暂停销售;抽查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44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C)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A十二小时 B 二十四小时 C四小时 D 六小时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45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D)承担。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A检测机构 B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C被抽查人 D申请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46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C)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A应当
B可以
C不得
D紧急情况下可以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47对于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下列哪种处理方法是不合理的?(A)
A视情况决定是否将该次违法行为纳入信用档案中
B将其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C对当事人采取提高检查频次等管理措施
D对当事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提高检查频次等管理措施,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48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社会危害。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 ),并在()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A
A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
B当地人民政府;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C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D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社会危害。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9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 )免予处罚,()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B
A应当;但必须
B可以;但应当
C也不得;同时
D可以;可以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0《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生效时间?(B)
A 2024年12月1日 B 2023年12月1日
C 2023年7月1日 D 2024年7月1日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5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D)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行政复议法》。
A行政处分
B抽象行政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行政行为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法。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
52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D)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A合理、公正、公开、高效、利民、为民
B合理、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
C合法、合理、公正、公开、高效、便民
D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53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其后果是(C)。
A行政复议案件中止审理
B行政复议案件终结审理
C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D行政复议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申请人以外的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或者由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5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其期限起始日是(B)。A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B申请人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
C行政机关口头通知之日
D公告之日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55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D)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A 一名
B 二名
C 三名
D 一至二名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56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A)。
A某民政局不向张某发放抚恤金
B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钱二记大过处分
C某人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张三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资格
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王四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57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A)。
A某市人民政府对于某块滩涂所有权归属所作的处理决定 某
B市环保局所作出的开除工作人员吴某的决定
C菜市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D某区人民政府对有关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58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D)。
A被申请人提交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和证据,并提出答辩的期间是3日
B行政复议机关对无权审查的复议案件,按程序转送有权处理机关的期限是5日
C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受理的审查期限是7日
D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是60日,最长不能超过90日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第五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书面审理。
第五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59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C)。
A王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
B张某不服单位对其开除公职
C刘某不服民政部门不发放抚恤金
D赵某不服国务院作出的终局裁决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60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正确的是(B)。
A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复议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再申请复议
B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
C行政相对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没有被批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D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 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61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是(B)。
A其单位
B其近亲属
C所在街道
D人民检察院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6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C)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 15 B 30 C 60 D 9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63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A)年。
A 1 B 2 C 3 D 5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64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D)年,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A 5 B 10 C 15 D 2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65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A)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A 5 B 10 C 15 D 2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66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B)日内进行审查。
A 3 B 5 C 7 D 14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67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受理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B)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A 3 B 5 C 7 D 14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68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B)日内提交补正材料。
A 5 B 10 C14 D 3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69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A)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
A 5 B 7 C 14 D 3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 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
7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B)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7 B 15 C 30 D 6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1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A)人,并应当出示行政复议工作证件。
A 2 B 3 C 4 D 5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五条 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复议工作证件。)
72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C)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A 3 B 5 C 7 D 14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73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C)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A 5 B 7 C 10 D 14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74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A)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拟听证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
A 5 B 7 C 10 D 14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五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拟听证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
7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A)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A 3 B 5 C 7 D 14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76适用行政复议简易程序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B)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A 3 B 5 C 7 D 1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77申请人提出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C)日内依法处理。
A 7 B 14 C 30 D 6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六条 申请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78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C)日内依法处理。
A 7 B 14 C 30 D 6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79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B)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A 30 B 60 C 90 D 12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80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A)日。
A 30 B 60 C 90 D 12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8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B)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A 14 B 30 C 60 D 12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82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A)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A 7 B 14 C 30 D 60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83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变更该行政行为的表述错误的是(D)
A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是内容不适当的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该行政行为
B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未正确适用依据的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该行政行为
C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和证据的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该行政行为
D任何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都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变更该行政行为: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是内容不适当;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未正确适用依据;
(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和证据。
行政复议机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但是第三人提出相反请求的除外。)
84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申请人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行政复议机关(B)。
A 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B 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
C 撤销该行政行为
D 变更该行政行为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七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申请人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
85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C)。
A 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B 认可该行政行为
C 维持该行政行为
D 变更该行政行为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 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维持该行政行为。)
86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被申请人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A)
A 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B 告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请求
C 确认该行政行为有效
D 撤销该行政行为后再做决定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被申请人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87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中调解的说法错误的是(B)
A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或者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B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签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C 行政复议调解书必须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D 调解书生效前当事人可以反悔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或者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88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中和解的说法错误的是(D)
A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
B 和解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C 和解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D 当事人达成和解后,行政复议申请自动撤回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和解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达成和解后,由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愿的除外。)
89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中和解的说法错误的是(C)
A 当事人达成和解后,由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B 和解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C 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和解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达成和解后,由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愿的除外。)
90 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A)日内,将纠正相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报送行政复议机关。
A 六十
B 三十
C 四十五
D 二十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纠正相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报送行政复议机关。)
91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制发(A)。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纠正相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报送行政复议机关。
A 行政复议意见书
B 行政复议决定书
C 行政复议裁定书
D 行政复议告知书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纠正相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报送行政复议机关。)
92下列哪项关于申请人、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处理是不正确的?(B)
A维持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行政复议调解书,只能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C行政复议调解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变更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八条 申请人、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复议调解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理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将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同时抄告(A)。
A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B 上级人民政府
C 被申请人的同级部门
D 国务院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公开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理以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将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同时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94行政复议机关不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A);经有权监督的机关督促仍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
A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B 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八十条 行政复议机关不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经有权监督的机关督促仍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95 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C)
A 只能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 只能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 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96 有关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B 书面申请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C 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
D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只能书面申请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97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的认定,错误的是(C)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
B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C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接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D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98 有关行政复议中申请人的认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A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 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C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99 下列那类事项可能属于行政复议范围?(D)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D 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100《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施行时间?(B)
A 2022年9月20日
B 2022年11月1日
C 2024年9月20日
D 2024年11月1日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101 下列关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关于监督抽查考核的说法,错误的是(A)
A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B 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C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D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102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D)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A 4 B 3 C 2 D 1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103下列哪项不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食品安全员的责任?(C)
A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B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C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D 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第八条 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104下列哪项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食品安全员的责任?(A)
A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B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C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D 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第八条 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105 下列哪项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食品安全总监的责任?(B)
A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B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C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D 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第八条 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106下列哪项不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食品安全总监的责任?(D)
A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
B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C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D 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第八条 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107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哪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A)
A 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
B 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
C 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300人的单位
D 连锁餐饮企业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 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二)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三)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四)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五)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本辖区具备条件的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108 (A)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A 企业主要负责人
B 食品安全总监
C 食品安全员
D 食品安全经理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09 下列哪项是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D)
A 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B 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C 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D 以上全是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一)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二)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三)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四)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符合前款规定的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110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D)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A一 B二 C三 D五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 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111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A)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A终身 B十年内 C五年内 D三年内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112下列对企业建立的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B)
A 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B 食品安全员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四个小时内采取防范措施
C食品安全员当天未发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可以不用记录
D食品安全员发现问题时要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113下列对企业建立的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表述正确的是?(D)
A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B企业主要负责人听取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应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
C听取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后应当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D 以上表述均正确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114下列哪项食品相关产品是禁止生产、销售的?(D)
A 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失效、变质的食品相关产品
B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食品相关产品
C 在食品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冒充合格食品相关产品
D 以上食品相关产品均禁止生产、销售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禁止生产、销售下列食品相关产品:
(一)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原辅料和添加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和迁移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
(三)在食品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冒充合格食品相关产品;
(四)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失效、变质的食品相关产品;
(五)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食品相关产品;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食品相关产品。)
115下列哪项食品相关产品是禁止生产、销售的?(D)
A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原辅料和添加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
B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
C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和迁移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
D 以上食品相关产品均禁止生产、销售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禁止生产、销售下列食品相关产品:
(一)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原辅料和添加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和迁移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
(三)在食品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冒充合格食品相关产品;
(四)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失效、变质的食品相关产品;
(五)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食品相关产品;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食品相关产品。)
116 下列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B)
A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配备与其企业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B 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C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不同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D 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应当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国家建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制度。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配备与其企业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不同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应当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117 在依法配备质量安全员的基础上,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配备(B)。
A 质量安全经理
B 质量安全总监
C 质量安全监督员
D 质量安全员助理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在依法配备质量安全员的基础上,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配备质量安全总监。)
118 下列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A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对首次使用的原辅料、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安全评估及验证,并保存相关记录。
B 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建立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进行相应处置。
C 食品相关产品经检验后就可以出厂或者销售。
D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和销售信息,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实施原辅料控制,生产、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过程、出厂等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生产全过程控制和所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原辅料控制,应当包括采购、验收、贮存和使用等过程,形成并保存相关过程记录。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对首次使用的原辅料、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安全评估及验证,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通过自行检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形成并保存相应记录,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进行相应处置。
第十四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有效追溯。
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和销售信息,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119下列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
A 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建立并实施原辅料控制,生产、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过程、出厂等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B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原辅料控制,应当包括采购、验收、贮存和使用等过程,形成并保存相关过程记录。。
C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对首次使用的原辅料、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安全评估及验证,并保存相关记录。
D 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和销售信息,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实施原辅料控制,生产、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过程、出厂等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生产全过程控制和所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原辅料控制,应当包括采购、验收、贮存和使用等过程,形成并保存相关过程记录。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对首次使用的原辅料、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安全评估及验证,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通过自行检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形成并保存相应记录,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进行相应处置。
第十四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有效追溯。
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和销售信息,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120 下列关于食品相关产品标识信息的说法,错误的是?(C)
A 标识信息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
B 标识信息应当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C 食品相关产品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标注“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等用语或者标志。
D 标识信息应当标明注意事项或者警示信息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食品相关产品标识信息应当清晰、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标识信息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食品相关产品名称;
(二)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
(四)执行标准;
(五)材质和类别;
(六)注意事项或者警示信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要求的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食品相关产品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在显著位置标注“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等用语或者标志。
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相关产品标识信息另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121下列有关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A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
B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和全覆盖例行检查。
C 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
D 根据需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和全覆盖例行检查。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根据需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122下列有关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A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只能现场检查。
B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C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D在监督检查必要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邀请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技术机构为日常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及检查结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必要时,可以邀请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技术机构为日常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
123 下列哪项不是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D)
A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B运输及交付控制
C 原辅料控制
D 进货查验结果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包括: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标识信息、不合格品管理和产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包括:销售者资质、进货查验结果、食品相关产品贮存、标识信息、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124 下列哪项是对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D)
A销售者资质
B食品相关产品贮存
C 进货查验结果
D 以上全是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对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包括:销售者资质、进货查验结果、食品相关产品贮存、标识信息、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125下列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的表述,错误的是?(D)
A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相关产品,影响国计民生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相关产品,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抽查。
B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超出监管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C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及期限。
D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等,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及期限。被检查企业应当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超出监管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相关产品,影响国计民生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相关产品,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抽查。法律、法规、规章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名录数据库。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子化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等,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
126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什么内容?(D)
A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B 有关部门通报的,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企业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C 舆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D以上全都包括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二)有关部门通报的,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企业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三)舆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四)其他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信息。)
12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C)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处分 D、行政许可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128 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为中,( D)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A、对工作人员小李开除的决定
B、B、对公民王某错误刑事拘留
C、内部调整人员的决定
D、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129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的,(A)是被申请人。
A、委托的行政机关
B、受委托作出行政行为组织所在地街道
C、受委托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
D、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130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审查形式说法正确的是(C)。
A行政复议全部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B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3人
C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D对重大、复杂的案件,被申请人提出要求,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
第四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复议工作证件。
被调查取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人员的工作,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四十九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取意见的,可以书面审理。
第五十条 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组织听证。
听证由一名行政复议人员任主持人,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任听证员,一名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
131 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国务院可以成为复议机关(A)
A)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B)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C)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D)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部门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一)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132某市地税局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李某向该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受理后按法定程序通知了地税局,地税局一直推脱未提供证据,市政府应(B)。
A)中止复议案件的审理
B)撤销地税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C)驳回李某的复议申请
D)给予地税局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条 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或者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但是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133 (A)可以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
A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
B省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
C市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
D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条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
134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应当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C)负有举证责任。
A 合法性、合理性
B 合理性、适当性
C 合法性、适当性
D 合理性、高效性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四条 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负有举证责任。)
135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的,依照(A)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A.民事诉讼法
B.刑事诉讼法
C.行政诉讼法
D.以上均可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本法没有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三日”、“五日”、“七日”、“十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
136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D)的行政处分?
A.开除
B.降级
C.撤职
D.以上均可,视情况而定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八十三条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137行政复议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时(B)?
A.不能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B.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C.建议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D.进行调解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二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不予赔偿的,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应当同时决定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还可以同时责令被申请人采取补救措施。)
13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C)应当责令其受理?
A.同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上级行政机关
D.同级监察部门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必要时,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139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C)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A部门规章
B省政府规章
C规范性文件
D省人大决定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140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复议机关应当(B)
A建议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B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C决定其履行,但不必明确期限
D判决其违法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二、多选题(68)
1.下列哪些食品相关产品是禁止生产、销售的?(ABCDE)
A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原辅料和添加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
B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和迁移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
C 在食品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冒充合格食品相关产品;
D 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失效、变质的食品相关产品;
E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食品相关产品;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禁止生产、销售下列食品相关产品:
(一)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原辅料和添加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和迁移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
(三)在食品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冒充合格食品相关产品;
(四)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失效、变质的食品相关产品;
(五)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食品相关产品;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食品相关产品。)
2.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BCDE)
A 进入生产、销售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B对生产、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C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D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相关产品、工具、设备;
E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销售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相关产品、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3.食品相关产品的标识信息应当标明下列哪些事项?(ABCDEF)
A 食品相关产品名称;
B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C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
D执行标准;
E材质和类别;
F注意事项或者警示信息;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食品相关产品标识信息应当清晰、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标识信息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食品相关产品名称;
(二)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
(四)执行标准;
(五)材质和类别;
(六)注意事项或者警示信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要求的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4.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BCD)
A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B 有关部门通报的,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企业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C 舆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D 其他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信息。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二)有关部门通报的,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企业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三)舆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四)其他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信息。)
5.(A C)应当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A 质量安全总监
B 质量经理
C 质量安全员
D 质量主管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二款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应当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6.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实施(ABCD)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生产全过程控制和所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A 原辅料控制
B 生产、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C 过程、出厂等检验控制
D 运输及交付控制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实施原辅料控制,生产、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过程、出厂等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生产全过程控制和所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7.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原辅料控制,应当包括(ABCD)等过程,形成并保存相关过程记录。
A 采购 B 验收 C 贮存 D 使用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原辅料控制,应当包括采购、验收、贮存和使用等过程,形成并保存相关过程记录。)
8.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对首次使用的(ACD)进行安全评估及验证,并保存相关记录。
A 原辅料 B 来源地 C 配方 D 生产工艺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对首次使用的原辅料、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安全评估及验证,并保存相关记录。)
9.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供货者(ABCD),如实记录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A 营业执照 B 相关许可证件
C 产品合格证明 D 产品标识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供货者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如实记录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10.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BC)。
A 监督检查 B 告知承诺审批
C 全覆盖例行检查 D 备案许可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和全覆盖例行检查。)
1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ABCD)工作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及检查结果。
A 分层分级 B 精准防控 C 末端发力 D 终端见效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及检查结果。)
1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和()。必要时,可以邀请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技术机构为日常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CD)
A 随机抽查 B 举报核查 C 书面审查 D 现场检查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必要时,可以邀请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技术机构为日常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
13.下列哪些是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ABD)
A 设备设施管理 B 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C 食品相关产品贮存 D 质量安全事故处置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包括: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标识信息、不合格品管理和产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14.下列哪些是对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BCD)
A 原辅料控制 B 进货查验结果
C 食品相关产品贮存 D 标识信息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对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包括:销售者资质、进货查验结果、食品相关产品贮存、标识信息、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15、关于行政复议过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C)
A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出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被申请人可以补充证据。
B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暂停
C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D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一)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四)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六十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
第四十六条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自行收集的证据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依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出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被申请人可以补充证据。)
16、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会依法给予何种行政处分? (A,B,C)
A 警告
B 记过
C 记大过
D 降级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三条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17.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包括以下哪种? A,B,C,D
A 外国人
B 无国籍人
C 外国组织
D 中国公民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法。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
18.行政复议的原则包括下列哪些? A,B,C,D
A 合法
B 公正、公开
C 高效
D 便民、为民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1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处理包括以下哪些方式?B,C,D
A 动员撤回申请
B 受理
C 不予受理
D 告知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还应当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20.国务院部门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A,B,C )。
A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B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C对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D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部门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一)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第二十七条 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1.行政复议机构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A,B,C)
A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B 参加统一职前培训
C 遵守行政复议人员工作规范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国家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
行政复议机构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参加统一职前培训。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复议人员工作规范,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考核和管理。
22. 对于行政复议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D )。
A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B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C 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D 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3. 被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会依法给予何种行政处分?A,B,C
A 警告
B 记过
C 记大过
D 降级
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二条 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是(ABC)。
A周某对工商局作出责令停业的处罚不服
B吴某对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照的处罚不服
C郑某对县政府将其土地使用权确认为他人的行为不服
D王某对市政府制定的《XX市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不服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5.根据《行政复议法》,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是(BCD)。
A 征收财物 B 人事任免
C 行政处分 D民事纠纷调解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26.行政复议期间,以下哪些属于应当中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情形(ABC)。
A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B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C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D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三)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四)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六)依照本法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七)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八)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九)有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十)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关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27.下列哪些情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ABCD)
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B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C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D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8.下列哪些情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ABCD)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9.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了调解,当事人达成了初步协议,但申请人不愿意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BC)。
A 行政复议调解书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人不签字不影响其效力
B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解
C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D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或者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0.行政复议证据包括:(ABCD)。
A 书证 B物证 C视听资料 D 电子数据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复议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行政复议机构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行政复议案件事实的根据。)
31.有下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ABD)。
A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但是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除外
B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据 C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
D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的其他情形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四条 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负有举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
(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但是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除外;
(二)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据,但是因被申请人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举证的,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的其他情形。)
32.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下列情形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ABCD)。
A 案情重大、疑难、复杂
B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C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中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D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案情重大、疑难、复杂;
(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三)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一)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四)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除前款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参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管辖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其中,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
33.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下列情形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ACD)。
A案情重大、疑难、复杂
B金额特别巨大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中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D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案情重大、疑难、复杂;
(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三)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
34.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ABD)。
A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B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C案件涉及款额五千元以下
D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三)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35.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ABCD)。
A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B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C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D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的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三)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36.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变更该行政行为:(ABC)。
A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是内容不适当
B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未正确适用依据
C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和证据
D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行政机关超越职权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变更该行政行为: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是内容不适当;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未正确适用依据;
(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和证据。
行政复议机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但是第三人提出相反请求的除外。)
37.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ABCD)。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违反法定程序
C适用的依据不合法
D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违反法定程序;
(三)适用的依据不合法;
(四)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但是行政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除外。)
38.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的,行政复议机关不撤销该行政行为,但是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AB)。
A 依法应予撤销,但是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B程序轻微违法,但是对申请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
C违反法定程序
D适用的依据不合法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不撤销该行政行为,但是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一)依法应予撤销,但是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二)程序轻微违法,但是对申请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是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二)被申请人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申请人仍要求撤销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三)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履行没有意义。)
39.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不需要撤销或者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ABC)。
A行政行为违法,但是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B被申请人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申请人仍要求撤销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C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履行没有意义
D程序轻微违法,但是对申请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不撤销该行政行为,但是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一)依法应予撤销,但是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二)程序轻微违法,但是对申请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是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二)被申请人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申请人仍要求撤销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三)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履行没有意义。)
40.下列哪些情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ABC)
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C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D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41.行政复议机构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AB)。
A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B参加统一职前培训
C实习三个月
D 通过行政复议人员业务考核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国家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
行政复议机构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参加统一职前培训。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复议人员工作规范,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考核和管理。)
42.接受销售者委托贮存食用农产品的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贮存过程管理,履行下列哪些义务?(ABCD)
A如实记录委托方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结束后二年;
B保证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C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D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接受销售者委托贮存食用农产品的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贮存过程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记录委托方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结束后二年;
(二)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包括贮存场所名称、地址、贮存能力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保证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四)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五)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3.接受销售者委托贮存食用农产品的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贮存过程管理,履行下列哪些义务?(ABCD)
A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B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C如实记录委托方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结束后二年
D 保证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接受销售者委托贮存食用农产品的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贮存过程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记录委托方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结束后二年;
(二)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包括贮存场所名称、地址、贮存能力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保证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四)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五)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4.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ABCD)等管理义务.
A 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 B签订协议
C入场查验 D 场内检查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管理义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开办者还应当履行抽样检验、统一销售凭证格式以及监督入场销售者开具销售凭证等管理义务。)
45.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ABCD)等管理义务.
A 投诉举报处置 B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
C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D 入场查验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管理义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开办者还应当履行抽样检验、统一销售凭证格式以及监督入场销售者开具销售凭证等管理义务。)
46.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ABCD)等管理义务.
A 场内检查 B信息公示
C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 D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管理义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开办者还应当履行抽样检验、统一销售凭证格式以及监督入场销售者开具销售凭证等管理义务。)
47.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列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市条款。(AB)
A 进货凭证 B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C 生产日期 D 保质期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列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市条款。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销售者和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48.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ABCD)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A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B承诺达标合格证存在虚假信息;
C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D其他有关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承诺达标合格证存在虚假信息;
(三)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四)其他有关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违规行为。)
49.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ABCD)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A 企业规模 B食品类别
C风险等级 D安全状况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50.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哪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ABCD)
(A)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B)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C)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D)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 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二)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三)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四)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五)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本辖区具备条件的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51.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哪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ABC)
(A)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B)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
(C)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
(D)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500人的单位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 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二)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三)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四)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五)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本辖区具备条件的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52.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哪些职责?(ABC)
A 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B 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C 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D 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53.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哪些职责?(BCD)
A 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B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C 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D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5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和(),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ABC)
A工作条件
B岗位待遇
C教育培训
D激励机制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鼓励企业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5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企业在(ABC)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A日管控 B周排查 C月调度 D年总结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56.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哪些食品安全管理能力?(ABCD)
A 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B 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C 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D 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一)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二)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三)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四)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符合前款规定的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57.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BCD)
A 总经理 B 法定代表人
C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D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 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58.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企业应当(ABC)。
A立即分析研判 B采取处置措施
C消除风险隐患 D进行调查处理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企业应当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59.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应当(ABCD)
A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B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社会危害
C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D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社会危害。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60.根据《行政复议法》,关于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BC)。
A可以自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B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D因不可抗力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61.根据《行政复议法》,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是(BC)。 A其配偶 B其父母 C其居住地居委会 D其未成年哥哥
62.下列选项中,对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关系表述错误的是(ACD)
A、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大于行政复议
B、对不是终局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所有的行政复议决定均可通过行政诉讼被判决撤销
D、对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等处理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63. 对于行政复议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D)
A、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B、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4.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BCD)
A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C认为行政机关存在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D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三)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65.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下列(BC)情形下可以停止执行。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三)申请人、第三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66.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变更、中止决定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乱收费的
D、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67.下列人员( AB)可以成为复议申请人。
A、被行政处罚人赵某
B、被行政处罚人黄某(已经死亡)的妻子
C、被行政处罚人李某的朋友
D、被人殴打致伤的杨某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68.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应当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CD)负有举证责任。
A 便民性
B 合理性
C 合法性
D 适当性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四条 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负有举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
(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但是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除外;
(二)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据,但是因被申请人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举证的,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的其他情形。)
三、判断题(80)
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行政复议终止。 (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3.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4.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会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申请人以外的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或者由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5.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至少三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6.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错)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 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二)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三)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四)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五)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本辖区具备条件的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7.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错)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 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8.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对)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 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9.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对)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 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10.食品安全总监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对)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 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11.食品安全员负责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对)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12.食品安全总监负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错)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13.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可以不用记录。(错)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14.企业应当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错)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鼓励企业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5.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16.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1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九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九十日的除外。(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1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19.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20.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只能书面申请。(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21.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22.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 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3.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行政复议期间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6.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后,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27.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后,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28.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 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
29.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 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
30.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 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必要时,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直接受理。(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必要时,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33.行政复议机关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可以口头告知当事人。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 行政复议机关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34.申请人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负有举证责任。(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负有举证责任。)
35.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紧急情况下可以不用出示行政复议工作证件。(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复议工作证件。)
36.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证据。(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自行收集的证据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依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出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被申请人可以补充证据。)
37.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出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被申请人可以补充证据。(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自行收集的证据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依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出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被申请人可以补充证据。)
38.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外,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外,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
39.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0.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2.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申请人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七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申请人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
43.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本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市场自查结果、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信息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等信息。(对)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本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市场自查结果、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信息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等信息。)
43.批发市场开办者印制或者按照批发市场要求印制的销售凭证,以及包括前款所列项目信息的电子凭证可以作为入场销售者的销售记录和相关购货者的进货凭证。销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错)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向入场销售者提供包括批发市场名称、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摊位信息、联系方式等项目信息的统一销售凭证,或者指导入场销售者自行印制包括上述项目信息的销售凭证。
批发市场开办者印制或者按照批发市场要求印制的销售凭证,以及包括前款所列项目信息的电子凭证可以作为入场销售者的销售记录和相关购货者的进货凭证。销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44.与屠宰厂(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的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对)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与屠宰厂(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的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
45.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24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错)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抽查检测结果表明食用农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销售者应当暂停销售;抽查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46.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和销售信息,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错)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有效追溯。
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和销售信息,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47.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参加相关安全责任保险。(错)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参加相关安全责任保险。)
48.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和全覆盖例行检查。(对)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和全覆盖例行检查。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根据需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49.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名录数据库。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子化管理。(对)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名录数据库。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子化管理。)
50.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等,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对)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等,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
51.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向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级相关部门通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信息涉及其他地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地区同级部门通报。(对)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向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级相关部门通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信息涉及其他地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地区同级部门通报。)
5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可以组织风险研判,进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综合分析,或者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共同研判。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对)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可以组织风险研判,进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综合分析,或者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共同研判。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
53.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被申请人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被申请人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54.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提高检查频次等管理措施,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提高检查频次等管理措施,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销售者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销售者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存在违法失信销售行为将自愿接受信用惩戒。信用承诺纳入销售者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参考。)
55.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自行决定将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错)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提高检查频次等管理措施,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销售者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销售者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存在违法失信销售行为将自愿接受信用惩戒。信用承诺纳入销售者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参考。)
56.食用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约谈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按时参加约谈或者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企业信用档案。(对)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食用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约谈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按时参加约谈或者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企业信用档案。)
57.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对)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58.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对)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59.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的设立、调整情况,《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错)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的设立、调整情况,《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60.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可以酌情收取费用。(错)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6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对)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62.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超出其管辖范围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可以决定是否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错)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超出其管辖范围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63.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批发市场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追查食用农产品来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风险并报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通报所涉地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批发市场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追查食用农产品来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风险并报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通报所涉地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及种植养殖和进出口环节的,还应当通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海关部门。所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积极配合开展调查,控制风险,并加强与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超出其管辖范围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64.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都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66.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67. 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的都可以适用行政复议的简易程序。(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三)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68.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三)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69. 无论哪类行政复议案件,只要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就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三)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70.行政复议机构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参加统一职前培训。(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国家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
行政复议机构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参加统一职前培训。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复议人员工作规范,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考核和管理。)
71.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事项。(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事项。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
72.省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事项。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
73.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事项。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
7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75.当事人达成和解后,由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和解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达成和解后,由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愿的除外。)
76.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制作完成加盖公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错)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77.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78.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纠正相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报送行政复议机关。)
79.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对)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80.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对首次使用的原辅料、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安全评估及验证,无需保存相关记录。(错)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对首次使用的原辅料、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安全评估及验证,并保存相关记录
四、简答题(35)
1.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
答: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第二款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2.国务院部门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范围?
答:(1)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2)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部门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一)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在行政复议期间出现哪些情形时行政复议应当中止?
答:(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3)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4)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6)依照本法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7)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8)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9)有《行政复议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三)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四)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六)依照本法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七)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八)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九)有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十)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4.行政复议期间出现哪些情形时,行政行为应当停止执行?
答:(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3)申请人、第三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三)申请人、第三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5.行政复议证据包括哪些种类?
答:行政复议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复议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行政复议机构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行政复议案件事实的根据。)
6.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出现哪些情形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答:(1)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2)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案件;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4)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的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和开展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案情重大、疑难、复杂;
(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三)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记录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咨询意见。)
7.哪些行政复议案件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1)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2)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3)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4)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5)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三)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8.行政行为有下列哪些情形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该行政行为?
答:(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是内容不适当;
(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未正确适用依据;
(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和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变更该行政行为: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是内容不适当;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未正确适用依据;
(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和证据。
行政复议机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但是第三人提出相反请求的除外。)
9.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答:(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违反法定程序;
(3)适用的依据不合法;
(4)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违反法定程序;
(三)适用的依据不合法;
(四)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但是行政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除外。)
10.行政行为有下列哪些情形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不撤销该行政行为,但是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答:(1)依法应予撤销,但是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程序轻微违法,但是对申请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不撤销该行政行为,但是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一)依法应予撤销,但是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二)程序轻微违法,但是对申请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是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二)被申请人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申请人仍要求撤销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三)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履行没有意义。)
11.在行政行为不需要撤销或者责令履行且出现哪些情形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答:(1)行政行为违法,但是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2)被申请人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申请人仍要求撤销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3)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履行没有意义。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不撤销该行政行为,但是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一)依法应予撤销,但是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二)程序轻微违法,但是对申请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是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二)被申请人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申请人仍要求撤销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三)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履行没有意义。)
12.在什么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维持该行政行为?
答: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维持该行政行为。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 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维持该行政行为。)
13.什么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答: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被申请人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被申请人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14.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应该怎样处理?
答: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可以约谈被申请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予以通报批评。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七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可以约谈被申请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予以通报批评。)
15.申请人、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1)维持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行政复议调解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八条 申请人、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复议调解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6.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纠正相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报送行政复议机关。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纠正相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报送行政复议机关。)
17.《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具体指什么?
答:《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不包括食用农产品收购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以下简称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不包括食用农产品收购行为。)
18.请写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应当遵循的原则?
答: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
19.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并作出裁决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法。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
20.哪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答:(1)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2)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3)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4)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5)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 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二)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三)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四)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五)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本辖区具备条件的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21.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至少应当具备哪些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答:(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4)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一)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二)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三)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四)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符合前款规定的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22.什么是销售者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
答:销售者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销售者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存在违法失信销售行为将自愿接受信用惩戒。信用承诺纳入销售者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参考。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提高检查频次等管理措施,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销售者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销售者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存在违法失信销售行为将自愿接受信用惩戒。信用承诺纳入销售者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参考。)
23.简答《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的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
答: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指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24.简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的食品安全月排查制度?
答: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指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25.请简答《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实施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至少三个)
答:《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实施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有生产、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制度,过程、出厂等检验控制制度,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实施原辅料控制,生产、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过程、出厂等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生产全过程控制和所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26.请简答《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进货查验制度?
答:《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进货查验制度主要指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供货者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如实记录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供货者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如实记录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27.《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标识信息、不合格品管理和产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包括: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标识信息、不合格品管理和产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28.《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对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销售者资质、进货查验结果、食品相关产品贮存、标识信息、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29.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答:(1)进入生产、销售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对生产、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3)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相关产品、工具、设备;
(5)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销售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相关产品、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30.《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答:(1)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2)有关部门通报的,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企业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3)舆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4)其他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信息。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二)有关部门通报的,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企业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三)舆情反映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四)其他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信息。)
31.请简答《行政复议法》中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时限的规定?
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2.请简答《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
答:《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主要指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33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哪些规定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答: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需要满足以下规定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7)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还应当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34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哪些内容?
答: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35 如何确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答:(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4)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五、论述题(34)
1.请结合《行政复议法》中对时效的规定,论述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该怎样做?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请论述《行政复议法》中对听证环节的相关规定?
答: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组织听证。
听证由一名行政复议人员任主持人,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任听证员,一名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五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拟听证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不能参加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条 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组织听证。
听证由一名行政复议人员任主持人,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任听证员,一名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
第五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五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拟听证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不能参加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3.请论述《行政复议法》中规定的简易程序?
答:(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a)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b)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c)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d)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书面审理。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三)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第五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书面审理。
第五十五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4.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应当怎样处理?
答: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数量、产地、销售者、销毁方式等内容,留存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毁影像信息,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六个月。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现场内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数量、产地、销售者、销毁方式等内容,留存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毁影像信息,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六个月。)
5.请结合《行政复议法》中的相关规定,论述行政复议中的行政赔偿?
答: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不予赔偿的,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应当同时决定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还可以同时责令被申请人采取补救措施。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变更罚款,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征用、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二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不予赔偿的,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应当同时决定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还可以同时责令被申请人采取补救措施。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变更罚款,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征用、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6.请结合《行政复议法》中的相关规定,论述行政复议中的和解与调解?
答: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或者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和解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后,由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愿的除外。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或者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和解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达成和解后,由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愿的除外。)
7.《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对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有哪些要求?
答: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并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
采购按照规定应当检疫、检验的肉类,应当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采购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供货者提供的销售凭证、食用农产品采购协议等凭证中含有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进货信息的,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并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
采购按照规定应当检疫、检验的肉类,应当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采购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供货者提供的销售凭证、食用农产品采购协议等凭证中含有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进货信息的,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
8.《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对从事连锁经营和批发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有哪些要求?
答:从事连锁经营和批发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当主动加强对采购渠道的审核管理,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鼓励销售企业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
除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出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外,自检合格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也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从事连锁经营和批发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当主动加强对采购渠道的审核管理,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鼓励销售企业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
除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出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外,自检合格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也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9.《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有哪些要求?
答:《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对统一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所属各销售门店应当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提供可查验相应凭证的方式。配送清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对统一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所属各销售门店应当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提供可查验相应凭证的方式。配送清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10.请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论述销售者在销售食用农产品时的标注义务?
答:销售者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鼓励标注到乡镇、村等具体产地。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在包装、保鲜、贮存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销售即食食用农产品还应当如实标明具体制作时间。
食用农产品标签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注的内容应当清楚、明显,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容。
同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还鼓励销售者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展示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鼓励在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或者包装日期、贮存条件以及最佳食用期限等内容。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销售者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鼓励标注到乡镇、村等具体产地。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在包装、保鲜、贮存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销售即食食用农产品还应当如实标明具体制作时间。
食用农产品标签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注的内容应当清楚、明显,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容。
鼓励销售者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展示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鼓励在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或者包装日期、贮存条件以及最佳食用期限等内容。)
11.《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对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
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
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12.请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论述在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时应履行的义务?
答: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贮存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施设备,并保持有效运行。
销售者委托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应当选择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能够保障食品安全的贮存服务提供者,并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用农产品。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贮存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施设备,并保持有效运行。
销售者委托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应当选择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能够保障食品安全的贮存服务提供者,并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用农产品。)
13.请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论述在接受销售者委托贮存食用农产品的贮存服务提供者贮存食用农产品时应履行的义务?
答:接受销售者委托贮存食用农产品的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贮存过程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记录委托方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结束后二年;
(二)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包括贮存场所名称、地址、贮存能力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保证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四)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五)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接受销售者委托贮存食用农产品的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贮存过程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记录委托方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结束后二年;
(二)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包括贮存场所名称、地址、贮存能力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保证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四)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五)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4.请简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查验义务?
答: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列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市条款。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销售者和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声称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应当查验自产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查验并留存销售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以及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入场日期等信息。
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同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还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集中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列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市条款。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销售者和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声称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应当查验自产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查验并留存销售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以及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入场日期等信息。
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集中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5.请结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论述你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的理解?
答: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16.请结合《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论述行政复议的中止。
答:行政复议的中止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情况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将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情况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制度。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三)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四)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六)依照本法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七)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八)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九)有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十)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关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中止行政复议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三)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四)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六)依照本法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七)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八)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九)有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十)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关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四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中止行政复议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
17.请结合《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论述行政复议的终止。
答:行政复议的终止指的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行政复议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结束行政复议程序的制度。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一)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四)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六十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一)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四)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六十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
18.《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对食用农产品的运输方面有哪些要求?
食用农产品的运输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备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
销售者委托运输食用农产品的,应当对承运人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承运人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运输结束后二年。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食用农产品的运输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备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
销售者委托运输食用农产品的,应当对承运人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承运人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运输结束后二年。)
19.《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查检测有什么规定?
答: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抽查检测结果表明食用农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销售者应当暂停销售;抽查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抽查检测结果表明食用农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销售者应当暂停销售;抽查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20.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时应该怎样处理?
答: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社会危害。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社会危害。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21.《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了食品安全员承担哪些职责?
答:(1)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2)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3)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4)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5)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22.食用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时应该怎么处理?
答:食用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约谈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按时参加约谈或者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企业信用档案。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食用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约谈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按时参加约谈或者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企业信用档案。)
23.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批发市场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时应该怎样处理?
答: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批发市场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追查食用农产品来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风险并报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通报所涉地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及种植养殖和进出口环节的,还应当通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海关部门。所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积极配合开展调查,控制风险,并加强与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超出其管辖范围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批发市场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追查食用农产品来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风险并报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通报所涉地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及种植养殖和进出口环节的,还应当通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海关部门。所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积极配合开展调查,控制风险,并加强与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超出其管辖范围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4.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现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向所在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应该怎样处理?
答: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现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向所在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供的流向信息,及时追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并依法处理。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承诺达标合格证存在虚假信息;
(三)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四)其他有关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现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向所在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供的流向信息,及时追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并依法处理。)
25.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时应该怎样处理?
答:《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还应当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后,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还应当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后,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何寻求救济?
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如何寻求救济?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必要时,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必要时,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28.请简述《行政复议法》中关于行政复议期间调查、收集证据的规定?
答: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自行收集的证据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依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出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被申请人可以补充证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外,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自行收集的证据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依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出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被申请人可以补充证据。
第四十七条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外,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
29.行政复议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应该怎样处理?
答:行政复议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八十二条 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怎样处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可以组织风险研判,进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综合分析,或者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共同研判。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可以组织风险研判,进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综合分析,或者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共同研判。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
31.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提高检查频次等管理措施,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销售者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销售者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存在违法失信销售行为将自愿接受信用惩戒。信用承诺纳入销售者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参考。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提高检查频次等管理措施,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销售者市场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销售者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存在违法失信销售行为将自愿接受信用惩戒。信用承诺纳入销售者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参考。)
32.请结合《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论述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
答:规范性文件也称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中华人民共和立法法》未作规定的法律规范,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具体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院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被授权组织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由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不能直接针对规范性文件提起诉讼,只能对依据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或起诉时,一并对该规范性文件提出附带审查。
《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33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享有哪些权利?
答:(1)有权书面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2)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3)有权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
(4)有权请求行政复议机关调查取证;
(5)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不合法的,有权一并提出审查申请:
(6)有权提出停止执行行政行为的申请:
(7)经说明理由,有权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依据《行政复议法》
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十七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申请人、第三人变更或者解除代理人权限的,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复议机构。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一)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四)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六十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三)申请人、第三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外,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
34.简述行政复议的范围
答:行政复议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重新审查的范围。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可申请复议的范围和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1)可申请复议的范围
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凡是行政主体作出的、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不服,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如限制人身自由的扣留、对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③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④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⑤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⑦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⑨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⑩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⑪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⑫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⑬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⑭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⑮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不可申请复议的范围、
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③内部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④居间行为。即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