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试题题库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题题库
一、单选题(48题)
1、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
A.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B.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C.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A
依据法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九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2、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
A.三十个工作日
B.三十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十五日
参考答案:B
依据法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征求意见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七日。
3、对于不采用国际标准或者与有关国际标准技术要求不一致,并且对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成员的贸易有重大影响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中英文通报表送给()。
A. 国务院
B.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C.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D.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D
依据法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对于不采用国际标准或者与有关国际标准技术要求不一致,并且对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成员的贸易有重大影响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中英文通报表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4、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牵头组织起草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组织起草部门成立审查专家组。审查专家组人数不得少于()人。
A.十五人
B.十人
C. 二十人
D. 五人
参考答案:A
依据法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组织起草部门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工作。
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成立审查专家组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牵头组织起草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组织起草部门成立审查专家组。审查专家组应当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人数不得少于十五人。
5、强制性国家标准报送编号前,组织起草部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组织起草?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B.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提出重新起草建议
C.相关技术要求存在重大问题或者出现政策性变化
D.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重新起草
参考答案:C
依据法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强制性国家标准报送编号前,组织起草部门认为相关技术要求存在重大问题或者出现政策性变化的,可以重新组织起草或者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终止建议。
6、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平台接收社会各方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组织起草部门。
A.全国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B.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平台
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公开平台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接收社会各方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组织起草部门。
7、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的是()。
A.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B.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C.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第九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8、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时,应当报送的材料是()。
A.征求意见稿和项目申请书
B.立项建议通知书和项目申报书
C.项目申报书和标准立项草案
D.技术要求建议书和项目申报书
参考答案:C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时,应当报送项目申报书和标准立项草案。
9、紧急情况下,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天。
A.7日
B.5日
C.3日
D.10日
参考答案:A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征求意见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七日。
10、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召开会议进行协调或者反馈项目提出部门予以研究处理的是()。
A.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B.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C.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A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召开会议进行协调或者反馈项目提出部门予以研究处理。
11、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情况下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成立起草专家组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B.实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
C.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
D.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第十八条组织起草部门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起草工作。
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成立起草专家组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起草工作。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牵头组织起草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组织起草部门成立起草专家组。起草专家组应当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
12、组织起草部门应当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拟订的过渡期,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多少天?
A.30日
B.60日
C.15日
D.90日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第二十三条组织起草部门应当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拟订的过渡期,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六十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
13、组织起草部门应当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拟订的过渡期,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紧急情况下,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可以缩短,一般不少于()天。
A.30日
B.7日
C.15日
D.20日
参考答案:A
法条依据:
第二十三条组织起草部门应当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拟订的过渡期,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六十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
14、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根据()修改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送审稿。
A.国务院的意见
B.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C.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D.各方的意见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送审稿。
15、组织起草部门可以委托()来承担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工作。
A.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B.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C.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第二十八条组织起草部门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工作。
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成立审查专家组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牵头组织起草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组织起草部门成立审查专家组。审查专家组应当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人数不得少于十五人。
起草人员不得承担技术审查工作。
16、强制性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时限报送的,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提前( )天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延长期限。
A.一个月
B.30天
C.两个月
D.60天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强制性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时限报送的,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延长期限。
17、强制性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时限报送的,组织起草部门提前说明情况,并申请延长期限,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
A.一年
B.90日
C.180日
D.两年
参考答案:A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强制性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时限报送的,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延长期限。
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18、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以()形式发布。
A.公文
B.部门公告
C.国家公告
D.规范性文件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形式发布。
19、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日内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参考答案:C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免费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20、强制性国家标准从项目计划下达到报送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A.两年
B.一年
C.三年
D.四年
参考答案:A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强制性国家标准从项目计划下达到报送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从收到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到授权批准发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21、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部门从收到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到授权批准发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A.一个月
B.两个月
C.30日
D.60日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强制性国家标准从项目计划下达到报送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从收到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到授权批准发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22、强制性国家标准解释草案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提出并报给()。
A. 国务院
B.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C.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D.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第四十一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解释: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依据的;
(三)需要解释的其他事项。
强制性国家标准解释草案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提出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免费公开解释文本。
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咨询,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答复。
23、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定期组织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A.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B.组织起草部门
C.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组织起草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并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24、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得超过()。
A. 两年
B. 三年
C. 四年
D. 五年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复审周期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25、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是()
A. 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B.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省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D.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26、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负责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的是()。
A. 县级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B.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C. 省级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D.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七条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27、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起草单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为不少于()。
A.十五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参考答案: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起草单位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28、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起草单位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A.全国标准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B.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C.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D.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平台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起草单位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29、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自地方标准发布之日起()内公布其制定的地方标准的目录及文本。
A.十五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地方标准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其门户网站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其制定的地方标准的目录及文本。
30、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内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15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发布公告及地方标准文本。
31、地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由()向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A.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
C.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D.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发布公告及地方标准文本。
32、地方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年。
A.二
B.三
C.五
D.十
参考答案: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复审:
(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应当及时复审的其他情形。
33、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范围的是()。
A. 涉及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
B. 行业标准
C. 实行安全认证所采用的标准
D. 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
参考答案:A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34、省级地方标准代号包含()位行政区划代码。
A.一位
B.两位
C.三位
D.四位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部分组成。
省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组成。市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四位数字组成。
35、市级地方标准代号包含()位行政区划代码。
A.一位
B.两位
C.三位
D.四位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部分组成。
省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组成。市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四位数字组成。
36、地方标准为()标准。
A.强制性
B.通用性
C.推荐性
D.一致性
参考答案: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二款 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37、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对地方标准复审应根据()。
A.反馈和实施情况
B.实施和评估情况
C.反馈和评估情况
D.反馈和评价情况
参考答案: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
38、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中出现争议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经协商未形成一致意见的()。
A.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研究解决
B.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解决
C.提交国务院研究解决
D.提交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中出现争议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经协商未形成一致意见的,提交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39、地方标准备案时,备案材料应包括()。
A.地方标准文本
B.发布公告和地方标准文本
C.地方标准目录及文本
D.发布公告和地方标准目录、文本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发布公告及地方标准文本。
40、地方标准代号包含的汉字拼音字母是()。
A.AD
B.TD
C.GD
D.DB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部分组成。
省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组成。市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四位数字组成。
41、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坚持()。
A.公开性原则
B.通用性原则
C.一致性原则
D.公正性原则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四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坚持通用性原则,优先制定适用于跨领域跨专业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的标准。
42、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下列说法符合的有()。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定职责,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
C.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
D.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九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第一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确有必要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项目提出部门,无需立项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一款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
4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不符合的是()。
A.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B.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C.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D.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参考答案:B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第六条第一款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第一款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第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44、下列说法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提出立项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
B.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地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C.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则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二十日。
D.组织对地方标准的相关事项进行技术审查时,无需审查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
参考答案:A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款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提出立项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
第十二条第一款 起草单位应当对地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有关技术要求需要进行试验验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单位开展。
第十三条起草单位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第十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地方标准的下列事项进行技术审查:
(一)是否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
(二)技术要求是否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与有关标准协调配套;
(三)是否妥善处理分歧意见;
(四)需要技术审查的其他事项。
45、关于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下列说法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是()。
A. 起草单位应当将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地方标准
B.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地方标准报批稿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送材料齐全、制定程序规范的地方标准予以批准、编号。
C.地方标准发布前,提出立项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变更或者终止建议。
D.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等,作出项目变更或者终止决定。
参考答案:A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起草单位应当将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地方标准,与技术审查意见处理情况及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一并报送立项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地方标准报批稿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送材料齐全、制定程序规范的地方标准予以批准、编号。
第十九条地方标准发布前,提出立项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认为相关技术要求存在重大问题或者出现重大政策性变化的,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变更或者终止建议。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等,作出项目变更或者终止决定。
46、下列说法不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备案的地方标准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B.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地方标准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公布其制定的地方标准的目录及文本。
C.地方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
D.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参考答案: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地方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地方标准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其门户网站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其制定的地方标准的目录及文本。
第二十二条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发布公告及地方标准文本。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备案的地方标准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47、下列说法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定职责,对地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B.县级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
C.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及时复审地方标准
D.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复审地方标准。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定职责,对地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复审:
(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应当及时复审的其他情形。
48、下列说法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地方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B.复审地方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地方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
C.复审结论为废止地方标准的,可以公告废止。
D.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的,应当及时改正。
参考答案:D
法条依据: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复审:
(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应当及时复审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复审地方标准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作出地方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
复审结论为修订地方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制定程序执行。复审结论为废止地方标准的,应当公告废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的,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废止相关标准;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多项选择题(24题)
1、需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范围包括是()。
A.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
B.保障国家安全的
C.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
D.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
参考答案:ABCD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2、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保证标准的()。
A.科学性
B.规范性
C.时效性
D.公开性
参考答案:ABC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五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
3、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由()构成。
A.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GB)
B.顺序号
C.年代号
D.公告编号
参考答案:ABC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GB)、顺序号和年代号构成。
4、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解释()。
A.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B.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依据的
C.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不适应发展需求
D.需要解释的其他事项
参考答案:ABD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解释: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依据的;
(三)需要解释的其他事项。
强制性国家标准解释草案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提出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免费公开解释文本。
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咨询,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答复。
5、下列国家标准中,不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是()。
A.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B. 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实验方法
C.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
D.工程建设勘察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参考答案:BCD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四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坚持通用性原则,优先制定适用于跨领域跨专业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的标准。
6、下列表述,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必须执行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B.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必须执行原强制性国家标准
C.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执行原强制性国家标准
D.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
参考答案:CD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
7、下列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的说法,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免费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B.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的效力强于其解释文本的效力
C.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
D.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有偿提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文本
参考答案:BCD
依据法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免费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第四十一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解释: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依据的;
(三)需要解释的其他事项。
强制性国家标准解释草案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提出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免费公开解释文本。
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咨询,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答复。
8、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B.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全部强制,并可验证、可操作
C.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发布
D.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
参考答案:BCD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九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第十九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全部强制,并且可验证、可操作。
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前言中载明组织起草部门信息,但不得涉及具体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信息。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形式发布。
第四十一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解释: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依据的;
(三)需要解释的其他事项。
强制性国家标准解释草案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提出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免费公开解释文本。
9、根据社会各方对某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意见反馈和评估情况,对该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复审,下列表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意见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复审
B.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以公告形式废止
C.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组织起草部门进行修订
D.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按照规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执行
参考答案:ABC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结论,并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复审周期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第四十七条复审结论为废止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
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以公告形式废止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十六条复审结论为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组织起草部门应当在报送复审结论时提出修订项目。
10、关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就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是()。
A.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B.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二十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征求意见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五日
C. 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召开会议进行协调或者反馈项目提出部门予以研究处理
D. 国务院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以及协调情况,决定是否立项
参考答案:AC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征求意见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七日。
第十六条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召开会议进行协调或者反馈项目提出部门予以研究处理。
第十七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以及协调情况,决定是否立项。
11、关于立项问题,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有()。
A. 决定予以立项的,应当下达项目计划,明确组织起草部门和报送批准发布时限
B.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还应当明确牵头组织起草部门
C. 决定不予立项的,国务院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提出部门不予立项的理由。
D. 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以及协调情况,决定是否立项
参考答案:ABD
法条依据:
第十七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以及协调情况,决定是否立项。
决定予以立项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下达项目计划,明确组织起草部门和报送批准发布时限。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还应当明确牵头组织起草部门。
决定不予立项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提出部门不予立项的理由。
12、下列说法,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有()。
A.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要求对外通报,并将收到的意见反馈组织起草部门
B.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GB)和顺序号构成
C. 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信息可以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予以查询
D.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其一定期限内有偿公开解释文本。
参考答案:AC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对于不采用国际标准或者与有关国际标准技术要求不一致,并且对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成员的贸易有重大影响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中英文通报表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要求对外通报,并将收到的意见反馈组织起草部门。
第三十五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GB)、顺序号和年代号构成。
第四十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信息可以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予以查询。
第四十一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解释: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依据的;
(三)需要解释的其他事项。
强制性国家标准解释草案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提出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免费公开解释文本。
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咨询,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答复。
13、地方部门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具备()。
A.专业性
B.独立性
C.广泛代表性
D.科学性
参考答案:AB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七条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未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应当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广泛代表性。承担起草工作的人员不得承担技术审查工作。
14、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制定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A.论证评估
B.调查结果
C.审查意见
D.征求意见稿
参考答案:AB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论证评估、调查结果以及审查意见,制定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提出立项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
15、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地方标准的()事项进行技术审查。
A.是否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
B.技术要求是否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与有关标准协调配套
C.是否妥善处理分歧意见
D.需要技术审查的其他事项
参考答案:ABCD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地方标准的下列事项进行技术审查:
(一)是否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
(二)技术要求是否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与有关标准协调配套;
(三)是否妥善处理分歧意见;
(四)需要技术审查的其他事项。
16、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的是()。
A.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B.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D.设区的市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A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定职责,对地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7、地方标准应当及时复审的情况有()。
A.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B. 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C. 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D. 应当及时复审的其他情形
参考答案:ABCD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复审:
(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应当及时复审的其他情形。
18、关于地方标准的复审结论,下列说法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 复审结论为修订地方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地方标准制定程序执行。
B.复审结论为废止地方标准的,应当公告废止。
C.地方标准未依照规定进行复审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
D.地方标准未依照规定进行复审的,且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参考答案:AB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复审地方标准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作出地方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
复审结论为修订地方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制定程序执行。复审结论为废止地方标准的,应当公告废止。
第二十六条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的,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废止相关标准;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标准未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号或者备案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或者公告废止未备案标准;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标准未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复审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利用地方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19、地方标准编号由()组成。
A.地方标准代号
B.地方标准代码
C.顺序号
D.年代号
参考答案:ACD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一款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部分组成。
20、地方标准的复审结论包含()。
A.继续有效
B.修订、废止
C.修改、废止
D.宣布失效
参考答案:AB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复审地方标准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作出地方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
21、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
A. 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B. 公告废止相关标准
C. 撤销相关标准编号
D. 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进行审查
参考答案:ABCD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的,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废止相关标准;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标准未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号或者备案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或者公告废止未备案标准;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标准未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复审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利用地方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或者制定主体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上一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告废止相关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原则;
(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与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协调衔接;
(三)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要求;
(四)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22、下列说法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 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
B. 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
C. 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坚持通用性原则,优先制定适用于跨领域跨专业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的标准
D.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参考答案:ABCD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坚持通用性原则,优先制定适用于跨领域跨专业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的标准。
第五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
第六条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
23、下列说法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适用于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
B. 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C.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D. 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可以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参考答案:ABC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条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第二款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第五条第一款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24、下列说法不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 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B. 国务院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C.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D. 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参考答案:BCD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地方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第七条第一款第七条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三、判断题(24题)
1、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错)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九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错)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确有必要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项目提出部门,无需立项的应当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确有必要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项目提出部门,无需立项的应当说明理由。
3、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召开会议进行协调或者反馈项目提出部门予以研究处理。(对)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召开会议进行协调或者反馈项目提出部门予以研究处理。
4、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全部强制,并且可验证、可操作。(对)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全部强制,并且可验证、可操作。
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前言中载明组织起草部门信息,但不得涉及具体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信息。
5、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有关技术要求需要进行试验验证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单位开展。(错)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有关技术要求需要进行试验验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单位开展。
6、组织起草部门可以以公告形式向涉及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征求意见。(错)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组织起草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涉及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征求意见。
7、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拟定的过渡期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十五日。(错)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组织起草部门应当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拟订的过渡期,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六十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
8、组织起草部门应当自行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送审稿。(错)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送审稿。
9、技术审查应当采取会议形式,重点审查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规范性,与相关政策要求的符合性,以及与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对)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技术审查应当采取会议形式,重点审查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规范性,与相关政策要求的符合性,以及与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10、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起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联合起草部门应当经其他组织起草部门同意后,共同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错)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组织起草部门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决定报送批准发布的,应当形成报批稿,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
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起草的,牵头组织起草部门应当经其他组织起草部门同意后,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
11、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信息。
(错)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信息可以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予以查询。
12、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对)
法条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免费公开解释文本。
13、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错)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七条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14、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地方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来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对)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五条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15、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错)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八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16、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收到的立项建议通报上一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错)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八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收到的立项建议通报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17、省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四位数字组成。(错)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部分组成。
省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组成。市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四位数字组成。。
18、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备案的地方标准通报国务院。(错)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地方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发布公告及地方标准文本。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备案的地方标准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19、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的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对)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20、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定职责,对地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错)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定职责,对地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1、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地方标准,可以按照地方有关规定申报科学技术奖励。(对)
法条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地方标准,可以按照地方有关规定申报科学技术奖励。
22、《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对)
法律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23、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公开、透明,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
24、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对)
四、简答题(12题)
1、相关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时,应当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时,应当报送项目申报书和标准立项草案。项目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主要技术要求;
(三)国内相关强制性标准和配套推荐性标准制定情况;
(四)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情况;
(五)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据;
(六)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
(七)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的情况;
(八)经费预算以及进度安排;
(九)需要申报的其他事项。
2、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有哪些审查要求?
参考答案: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原则;
(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与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协调衔接;
(三)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要求;
(四)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3、起草强制性国家标准时编制的编制说明应包含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起草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同时编写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起草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起草过程等;
(二)编制原则、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包括验证报告、统计数据等)及理由;
(三)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关系,配套推荐性标准的制定情况;
(四)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比对分析;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处理意见及其依据;
(六)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包括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所需要的技术改造、成本投入、老旧产品退出市场时间等;
(七)与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的政策措施,包括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据等;
(八)是否需要对外通报的建议及理由;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十)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
(十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
(十二)其他应当予以说明的事项。
4、组织起草部门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内容负责,其报送时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组织起草部门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内容负责:
(一)报送公文;
(二)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
(三)编制说明;
(四)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五)审查会议纪要;
(六)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
报送公文应当包括过渡期的建议。
5、强制性国家标准被予以编号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参考答案: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下列要求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予以编号:
(一)制定程序规范、报送材料齐全;
(二)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原则;
(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与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协调衔接;
(四)妥善处理重大分歧意见。
6、简述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解释的情形有哪些?
参考答案: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授权解释: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依据的;
(三)需要解释的其他事项。
7、简述需要及时对地方标准进行复审的情形有哪些?
参考答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复审:
(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应当及时复审的其他情形。
8、简述对复审的地方标准应做哪些处理?
参考答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复审地方标准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作出地方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
复审结论为修订地方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制定程序执行。复审结论为废止地方标准的,应当公告废止。
9、简述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情形的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的,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废止相关标准;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0、简述地方标准未依照规定进行编号或备案的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地方标准未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号或者备案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或者公告废止未备案标准;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1、简述地方标准未依照规定进行复审的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地方标准未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复审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2、简述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在起草过程中应做哪些工作?
参考答案: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起草单位应当对地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有关技术要求需要进行试验验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单位开展。
第十三条 起草单位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第十四条 起草单位应当根据各方意见对地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后,与编制说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等材料一并报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
五、论述题(12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参考答案仅供参考)
参考答案:
2023年
(一)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
(二)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
坚守党校初心,就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校、质量立校,遵循最严格的政治标准、学术标准、教学标准、管理标准,发挥不正之风“净化器”、党性锻炼“大熔炉”、全面从严治党“风向标”的作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关于2030年前中俄经济合作重点方向发展规划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称“双方”)将在以下八个重点方向开展双边经济合作:
推动工业合作提质升级。在对接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基础上,打造由两国本土工业企业参与的新产业链,提升附加值。
(四)习近平向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3年年会致贺信
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中国将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各国各方共享制度型开放机遇。
(五)习近平在江苏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
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扎实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书香社会建设,提高社会现代文明程度。
(六)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五次会晤并发表重要讲话
要进一步拓展人工智能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共同做好风险防范,推动建立普遍参与的国际机制,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
(七)习近平向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发表视频致辞
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序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开放进程,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八)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更加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九)习近平在江西考察发表重要讲话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十)习近平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
完善机构定位,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发挥好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
(十一)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
要立足更好服务和支撑公共决策,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流程标准,强化全过程管理,营造人尽其才、富有活力、风清气正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环境。
(十二)习近平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发表重要讲话
既要建好用好水库等控制性工程,也要完善山区道路、房屋等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切实提高防汛抗洪能力。
(十三)习近平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
要循序渐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分类推进各领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要加强各类交通网络基础设施标准跨区域衔接,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要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推动长三角优势产能、优质装备、适用技术和标准“走出去”。
(十四)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
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
要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2年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上的演讲
中国将继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拓展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中国将忠实履行义务,深化同协定各方经贸联系。中国还将继续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程,进一步融入区域和世界经济,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
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要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健全“双碳”标准,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要健全法律法规,完善财税、价格、投资、金融政策。
(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通过完善财政制度,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市场壁垒,健全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区域支持政策,推动建立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
(四)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五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上的致辞
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要加强发展政策、国际规则和标准的软联通,摒弃脱钩、断供、单边制裁、极限施压,消除贸易壁垒,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携手应对日趋严峻的粮食、能源危机,实现世界经济复苏。
(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完善行政区划调整标准体系,加强行政区划同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的协调衔接,依法加强行政区划管理。
(六)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努力形成全民崇尚节约的浓厚氛围。要综合运用好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加快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生态损害成本、环境污染代价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和逐步提高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能耗、水耗、物耗标准,促进资源科学配置和节约高效利用。
(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八)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中国将推动各国各方共享制度型开放机遇,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实施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
(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系统观念、底线思维,把实践作为检验各项政策和工作成效的标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要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要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
2、试论述《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制定的原因?
参考答案:
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需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新《标准化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规定,并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范围、实施、复审等要求予以进一步明确。为了贯彻落实新《标准化法》要求,有必要制定《办法》。
二是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的需要。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级,但是现行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中,并没有专门针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系统性的管理文件。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年发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管理作了统一规定,但二者在标准属性、功能定位上都有所不同,特别是新《标准化法》发布后,已不再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为了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构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的体制机制,有必要制定《办法》。
三是实现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我国于2001年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并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技术法规在我国的主要体现形式之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关于技术法规制定、通报等都有非常明确和具体的要求。为了体现WTO/TBT的相关要求,与国际协议更好接轨,有必要制定《办法》。
3、试论述如何确保社会各方有效参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参考答案:
为促进社会各方有效参与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制修订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办法》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立项、征求意见、对外通报、实施监督等阶段均提供了社会各方参与标准制修订的途径或方式。这里的社会各方,包括了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科研教育机构以及公民。比如,项目提出阶段,社会各方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也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立项阶段,社会各方可以在项目公示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等。
为贯彻落实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平等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和内资企业平等参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4、试论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取消条文强制、实行技术要求全部强制的原因。
参考答案:
强制性国家标准取消条文强制、实行技术要求全部强制,是《办法》作出的重要改变。根据2000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过去存在很多条文强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即标准文本中,仅有少部分技术要求是强制的,其他大部分技术要求都是推荐的。这样的标准往往针对单一产品制定,技术要求除了涉及健康、安全等底线要求,还包括不需要强制的一般性能或功能要求。这样造成了强制性标准数量众多、内容分散,不同标准之间指标不协调、不一致等问题。2016年国办印发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要求将条文强制逐步整合为全文强制。新《标准化法》将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因此,只要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内容符合新《标准化法》所限定的范围,便应当全部强制,为此《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全部强制……”。技术要求全部强制后,将改变过去一个产品制定一个强制性标准的做法,优先制定适用于跨行业跨领域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通用强制性国家标准。
5、试论述如何处置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权和版权的情形。
参考答案: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引起法律纠纷,《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根据201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确有必要涉及专利的,应当及时要求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作出专利实施许可声明。如果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拒绝作出公平、合理、无歧视条件下的专利实施许可声明,应当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相关部门和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协商专利处置办法。
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可能会涉及到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版权。为了保护相关方的版权,对于参考、采用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的,应当遵守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版权政策”。因此,有关部门在参考、采用国际国外标准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时,应当了解和遵守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版权政策。
6、试论述设置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渡期的原因及具体做法。
参考答案:
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渡期是指从标准发布到标准实施的时间段。之所以设置过渡期,既是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顺利过渡到生产(或提供)满足新标准的产品(或服务)留出时间,也是为消化已经上市的产品留出时间。
由于不同产品(或服务)涉及的技术改造、成本投入、生产周期、销售周期等差别很大,无法对过渡期进行统一规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过渡期的设置原则,即在标准起草时,应充分研究标准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改造、成本投入、老旧产品退出市场时间等各类复杂因素,谨慎提出过渡期的建议。征求意见时,要求将拟订的过渡期同标准一起征求意见。
此外,为了避免造成资源浪费,让企业自我调整好生产经营节奏,《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7、试论述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意义。
参考答案:
(1)了解最新动向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会议、研讨、论坛活动,开展合作交流能够了解最新动向,获得国际标准制定的信息和资料。
(2)建立联系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可以结识国际技术专家,有利于建立广泛的联系,开拓视野开展合作。
(3)影响国际标准的制定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可以有机会直接参加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还有可能担任起草组的召集人,进而将技术创新成果纳入国际标准。
(4)巩固和提高话语权
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成员,承担TC工作,实质性地参与标准化活动,能够提高话语权,也能巩固已经取得的地位。
8、试论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
参考答案:
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构成由《标准化法》确立,在《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予以细化,主要包括提出项目提案、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技术审查、批准发布等。在制定程序的各个阶段,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制定原则。
1.提出项目提案。提出项目提案为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项目提案的过程。在提出项目提案之前,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需考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充分征求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调研消费者代表、企业、社会团体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项目提案。
2.立项。立项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提案进行审批的过程。在立项阶段,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提案进行立项审查、公开征求意见,视情况下达计划,或终止项目提案并将理由告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3.组织起草。组织起草为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家组起草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过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在调查分析以及对相关机构开展的实验、论证、验证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强制性国家标准草案稿,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4.征求意见、对外通报。征求意见为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进行征询意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若标准需要对外通报, 还需按照WTO要求对外通报。征求意见途径包括通过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以及向涉及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检测认证机构、消费者组织等有关方的书面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60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草案。
5.技术审查。技术审查为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组建审查专家组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的过程。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审查采取会议审查形式,重点审查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以及与相关政策要求的符合性。审查会需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审查意见、审查结论、专家名单等,并经与会全体专家签字。
6.批准发布。批准发布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材料进行审查、编号,并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的过程。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从合规性、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是否正确处理了重大意见分歧、报批材料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审查。
9、试论述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
参考答案:
1.确定地方标推的制定主体和范围
通常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再将收到的立项建议通报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对制定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对立项申请是否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进行审查。
3.制定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起草标准草案,并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形成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4.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
5.组织对地方标准报批稿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批准、编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后,向省(区、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公开地方标准目录及文本。
10、试论述现有有关标准的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之处(试与实践相结合)。
参考答案:
1.更新不及时:标准的发展往往跟不上技术和社会的快速变化,导致法律规定中的某些标准滞后,不能有效适应新情况。
2.缺乏协调性: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标准法律规定可能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造成执行混乱。
3.细则不完善:对于一些具体操作和特殊情况的规定不够详尽,导致在实际应用中存在模糊地带,容易引发争议。
4.监管力度不足: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标准行为的惩处措施可能不够有力,或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使得一些违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5.国际化衔接不够:在全球化背景下,与国际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的对接和协调可能存在不足,影响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6.对新兴领域覆盖不全:对于一些新兴产业和技术领域,相关标准的法律规定可能尚未充分建立,存在空白点。
7.公众参与度有限:在标准制定和法律规定完善过程中,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机制可能不够完善,不能充分反映社会各方的意见和需求。
11、试论述推进标准的立法进程的重要意义。
参考答案:
(一)对经济发展的意义
1.促进市场规范:通过明确标准的法律地位和要求,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减少低质、不合规产品和服务的流通,营造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经济良性发展。
2.提升产业竞争力:使企业在统一的标准框架下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
(二)对社会管理的意义
1.保障公共安全:严格的标准立法确保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符合安全要求,能有效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2.增强社会治理效能:为各领域的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和准则,便于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对科技创新的意义
1.引导创新方向:标准立法能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目标和导向,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转化和应用。
2.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统一的标准有利于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加速技术的传播和扩散。
(四)对国际合作的意义
1.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本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认可度和竞争力,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
2.掌握国际话语权: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推动国内立法,可以在相关领域争取更多的国际话语权和主导权。
总之,推进标准的立法进程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科技等多方面的协调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2、试论述《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与《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参考答案: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
1.保障公共利益:明确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的重要地位,确保这些关键领域有严格的规范和底线。
2.提升标准质量: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内容要求等进行细化规定,有助于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权威性,从而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3.增强统一性和协调性:避免标准混乱和冲突,使得各行业、各领域在关键事项上遵循统一的要求,促进全国范围内的协调发展。
4.强化监管依据:为政府部门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监督提供了更明确的准则和依据,便于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
(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
1.适应地方特色需求:使地方能够根据本地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产业特点等制定适合自身的标准,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特色产业培育。
2.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地方标准的规范和引导,助力解决区域内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强区域间的协同合作,提升区域发展的整体性。
3.补充完善标准体系:地方标准作为国家标准体系的有益补充,丰富了标准的层次和内容,满足不同地区差异化的发展需求。
4.提升地方治理能力:为地方政府开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有助于提高地方治理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
5.激发地方创新活力:鼓励地方在标准制定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优化,推动地方形成独特的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