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法规 > 法律法规竞赛题库 正文

四川:《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知识竞赛试题

2024-08-22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阅读量: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31道)

  1.甲公司接受某网络平台商家乙公司的刷单请求后,自行组织员工,利用计算机模拟手机客户端操作的方式,虚假下单采购商品,并使用网络采购的空包物流单号发送空包裹,欺骗网络平台取得交易记录。关于两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A、甲和乙都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B、甲和乙都构成商业混淆行为

  C、甲存在欺诈行为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乙构成虚假

  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D、甲和乙的行为违反了商业道德,但未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二)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

  2.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首先应遵循的原则是(D)。

  A、诚信 B、公平 C、平等 D、自愿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条:鼓励和支持经营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下简称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商业道德。)

  3.对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管辖适用哪个规定?(D)

  A、《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D、《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对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管辖适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4.《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规定发现平台内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违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时间自作出处置措施之日起计算,不少于(C)。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六条: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竞争行为的规范管理,发现平台内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违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时间自作出处置措施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三年。)

  5.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D)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A、根据交易相对人实际需求且符合正当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实行不同交易条件。

  B、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区域或者销售时间进行不合理的限制。

  C、恶意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

  D、对相关设备运行非必需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不合理障碍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下列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三)对相关设备运行非必需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不合理障碍。)

  6.甲公司系一家互联网信息公司,未经搜瓜网运营方同意,劫持搜瓜网数据,在用户访问搜瓜网时,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甲公司所投放的广告页面。对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构成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行为或服务行为。

  B、适用网络避风港原则,不承担责任。

  C、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D、甲公司应为其投放的虚假广告导致的消费者损失直接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7.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App,通过收集用户上传的共享单车的订单信息破解了市面上几乎所有共享单车的开锁解锁程序。消费者在该App注册后,可以免费使用各品牌的共享单车,至2023年12月共有60%的用户每天仅通过该App使用其他平台共享单车。对于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D)

  A、混淆行为

  B、商业贿赂行为

  C、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D、网络不正当竞争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8.甲和乙共同成立了A公司和B公司,两家公司都是网络直播平台。在A公司注册的用户,在B公司充值后可以利用B公司提供的直播助手,虚增商家在A公司直播间观看直播的人数。丙公司在A公司注册账号,开设直播间进行带货。为提升直播间人气,指使员工张某用了B公司的直播助手,大幅提升丙公司在A公司直播间观看人数,从而吸引大量真实客户进直播间买东西,盈利100万元。对此,丙公司属于哪种行为?(B)

  A、丙公司构成混淆行为

  B、丙公司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C、丙公司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D、丙公司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七)虚构投票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票房、收视率等互动数据。)

  9.平台经营者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六条,未按规定保存信息,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C)处罚。

  A、《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未按规定保存信息,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10.甲开发广告屏蔽软件,可屏蔽某播放网站加载广告并又招商播第三方的广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C)

  A、甲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B、甲开发屏蔽广告软件仅为一项技术手段,因技术无罪,所以不构成违法行为。

  C、某播放网站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照甲获取的利益确定赔偿金额。

  D、某播放网站调查甲行为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应由甲赔偿。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经营者不得针对特定经营者,拦截、屏蔽其合法提供的信息内容以及页面,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拦截、屏蔽非法信息,频繁弹出干扰用户正常使用的信息以及不提供关闭方式的漂浮视窗等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1.《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自(C)施行。

  A、2023年1月9日

  B、2023年9月1日

  C、2024年9月1日

  D、2024年10月1日

  (2024年5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公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12.(A)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查处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

  A、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B、国家知识产权局

  C、公安部

  D、工商管理总局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查处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

  13.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经营者利用网络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关系。(B)

  A、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

  B、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软件、网店、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游戏界面等的页面设计、名称、图标、形状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C、仿冒他人经法定程序获得的外部标识。

  D、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商业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七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本规定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三)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软件、网店、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游戏界面等的页面设计、名称、图标、形状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14.经营者不得采取(D)方式,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A、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B、生产销售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商品。

  C、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D、通过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二)通过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

  15.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哪种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B)

  A、通过热搜、热评、热转、榜单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

  B、编造用户评价,或者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

  C、通过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

  D、组织、指使他人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恶意评价。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四)编造用户评价,或者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等。)

  16.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A)损害或者可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A、利用网络传播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或者举报信

  B、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

  C、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搜索降权、限制服务内容、调整搜索结果的自然排序等行为

  D、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下列损害或者可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三)利用网络传播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或者举报信等。)

  17.下列哪一行为属于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实施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C)

  A、对相关设备运行非必需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不合理障碍

  B、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区域或者销售时间进行不合理的限制

  C、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

  D、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搜索降权、限制服务内容、调整搜索结果的自然排序等行为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下列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二)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

  18.判定经营者是否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下列哪一因素是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B)

  A、用户合法利益是否遭受损失,或者用户体验和满意度是否下降

  B、不兼容行为是否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是否影响网络生态开放共享

  C、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是否无法正常下载、安装、更新或者卸载

  D、用户合法利益是否遭受损失,或者用户体验和满意度是否下降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判定经营者是否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二)不兼容行为是否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是否影响网络生态开放共享。)

  19.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实施以下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C)

  A、不合理设定扣取保证金,削减补贴、优惠和流量资源等限制

  B、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

  C、恶意批量购买后退货或者拒绝收货

  D、限制交易对象、销售区域或者时间、参与促销推广活动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实施以下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三)恶意批量购买后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

  20.以下哪种方式属于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D)

  A、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者他人的产品或者服务

  B、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

  C、恶意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

  D、对相关设备运行非必需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不合理障碍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下列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三)对相关设备运行非必需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不合理障碍。)

  21.以下哪一情形不属于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方不合理地提供不同的交易条件,侵害交易相对方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B)

  A、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B、针对新用户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的优惠活动

  C、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D、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拦截、拖延审查、下架,以及其他干扰下载、安装、运行、更新、传播等行为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方不合理地提供不同的交易条件,侵害交易相对方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以下情形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针对新用户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的优惠活动。)

  22.甲和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乙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用户在搜索某关键词时,将甲的几个链接排在丙公司的前面,后被丙公司得知。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甲的行为属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B、甲的行为属于混淆行为

  C、甲的行为属于合理利用网络资源

  D、甲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具有竞争优势的平台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滥用后台交易数据、流量等信息优势以及管理规则,通过屏蔽第三方经营信息、不正当干扰商品展示顺序等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3.下列哪一情形属于平台经营者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D)

  A、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

  B、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搜索降权、限制服务内容、调整搜索结果的自然排序等行为

  C、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D、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

  24.经营者利用网络排除、限制竞争,构成垄断行为的,依照(B)处理。

  A、《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四十条:法律、行政法规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利用网络排除、限制竞争,构成垄断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处理。)

  25.经营者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的规定,有违法所得的,依照(C)规定,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A、《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违法所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26.经营者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七条利用网络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C)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A、3倍 B、4倍 C、5倍 D、6倍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7.经营者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通过热搜、热评、热转、榜单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B)的罚款。

  A、二十万元以下

  B、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C、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D、五十万元以下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28.经营者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平台工作人员、对交易有影响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在流量、排名、跟帖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B)的罚款。

  A、三百万元以下

  B、二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

  C、一百万元以下

  D、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9.经营者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利用技术手段,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实施恶意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的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C)罚款。

  A、十万元以下

  B、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C、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D、五十万元以下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妨害、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0.平台经营者不合理设定扣取保证金,削减补贴、优惠和流量资源等限制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A)的罚款。

  A、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B、五万元以下

  C、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D、五十万元以下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1.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的,单位妨碍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可以处(A)的罚款,并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A、五万元以下

  B、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C、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D、十万元以下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八条: 妨害监督检查部门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多选题(共19道)

  1.《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的主要立法依据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参考答案:B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下列属于经营者利用网络实施混淆行为的是():

  A、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

  B、生产销售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商品

  C、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与其他经营者共同实施混淆行为

  D、使用他人游戏界面的图标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七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本规定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作为域名主体部分等网络经营活动标识;(三)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软件、网店、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游戏界面等的页面设计、名称、图标、形状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四)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网络代称、网络符号、网络简称等标识;(五)生产销售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商品;(六)通过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与其他经营者共同实施混淆行为;(七)其他利用网络实施的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

  3.经营者不得采取( )方式,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A、小程序推介

  B、直播带货

  C、热搜榜单

  D、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一)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二)通过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三)通过热搜、热评、热转、榜单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四)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4.经营者不得实施()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A、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

  B、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营销。

  C、编造用户评价,或者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等;

  D、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一)虚假交易、虚假排名;(二)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三)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营销;(四)编造用户评价,或者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等;(五)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六)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点赞量、阅读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七)虚构投票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票房、收视率等互动数据;(八)虚构升学率、考试通过率、就业率等教育培训效果;(九)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十)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5.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行为损害或者可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A、组织、指使他人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恶意评价

  B、利用或者组织、指使他人通过网络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

  C、利用网络传播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或者举报信等

  D、其他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下列损害或者可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一)组织、指使他人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恶意评价;(二)利用或者组织、指使他人通过网络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三)利用网络传播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或者举报信等;(四)其他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6.商业信誉,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的信用和名誉,包括相关公众对该经营者的()等方面的评价。

  A、资信状况 B、商业道德

  C、技术水平 D、经济实力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本条所称的商业信誉,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的信用和名誉,包括相关公众对该经营者的资信状况、商业道德、技术水平、经济实力等方面的评价。)

  7.影响用户选择,包括违背用户()等。

  A、意愿和选择权

  B、增加操作复杂性

  C、破坏使用连贯性

  D、习惯

  参考答案:ABC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前款所称的影响用户选择,包括违背用户意愿和选择权、增加操作复杂性、破坏使用连贯性等。)

  8.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A、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者他人的产品或者服务

  B、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

  C、其他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的行为

  D、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参考答案:ABC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下列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一)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者他人的产品或者服务;(二)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三)其他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的行为。)

  9.判定经营者是否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可以综合考虑的因素有():

  A、不兼容行为是否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是否影响网络生态开放共享

  B、不兼容行为是否针对特定对象,是否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

  C、不兼容行为对消费者、使用该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第三方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

  D、不兼容行为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从业规范、自律公约等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判定经营者是否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兼容行为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二)不兼容行为是否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是否影响网络生态开放共享;(三)不兼容行为是否针对特定对象,是否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四)不兼容行为对消费者、使用该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第三方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五)不兼容行为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从业规范、自律公约等;(六)不兼容行为是否导致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成本不合理增加;(七)是否有正当理由。)

  10.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实施()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A、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

  B、故意在短期内与其他经营者发生大规模、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使其他经营者受到搜索降权、降低信用等级、商品下架、断开链接、停止服务等处置

  C、恶意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

  D、恶意批量购买后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

  参考答案: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实施以下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一)故意在短期内与其他经营者发生大规模、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使其他经营者受到搜索降权、降低信用等级、商品下架、断开链接、停止服务等处置;(二)恶意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三)恶意批量购买后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

  11.以下()情形不属于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方不合理地提供不同的交易条件,侵害交易相对方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是:

  A、根据交易相对人实际需求且符合正当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实行不同交易条件

  B、针对新用户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的优惠活动

  C、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区域或者销售时间进行限制

  D、基于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规则实施的随机性交易

  参考答案:AB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方不合理地提供不同的交易条件,侵害交易相对方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以下情形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根据交易相对人实际需求且符合正当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实行不同交易条件;(二)针对新用户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的优惠活动;(三)基于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规则实施的随机性交易。)

  12.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A、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

  B、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拦截、拖延审查、下架,以及其他干扰下载、安装、运行、更新、传播等行为

  C、对相关设备运行非必需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不合理障碍

  D、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搜索降权、限制服务内容、调整搜索结果的自然排序等行为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下列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一)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二)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拦截、拖延审查、下架,以及其他干扰下载、安装、运行、更新、传播等行为;(三)对相关设备运行非必需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不合理障碍;(四)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搜索降权、限制服务内容、调整搜索结果的自然排序等行为;(五)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13.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主要包括的情形有哪些()?

  A、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

  B、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区域或者销售时间进行不合理的限制

  C、不合理设定扣取保证金,削减补贴、优惠和流量资源等限制

  D、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进行其他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二)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区域或者销售时间进行不合理的限制;(三)不合理设定扣取保证金,削减补贴、优惠和流量资源等限制;(四)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进行其他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14.判定构成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可以综合考虑的因素有():

  A、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是否无法正常使用

  B、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是否无法正常下载、安装、更新或者卸载

  C、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成本是否不合理增加

  D、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用户或者访问量是否不合理减少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判定构成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可以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是否无法正常使用;(二)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是否无法正常下载、安装、更新或者卸载;(三)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成本是否不合理增加;(四)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用户或者访问量是否不合理减少;(五)用户合法利益是否遭受损失,或者用户体验和满意度是否下降;(六)行为频次、持续时间;(七)行为影响的地域范围、时间范围等;(八)是否利用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牟取不正当利益。)

  15.对于新型、疑难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派专家观察员参与协助调查。专家观察员可以依据自身()等,对经营者的竞争行为是否有促进创新、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正当理由提出建议。

  A、专业知识

  B、业务技能

  C、实践经验

  D、工作能力

  参考答案:ABC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条:对于新型、疑难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派专家观察员参与协助调查。专家观察员可以依据自身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实践经验等,对经营者的竞争行为是否有促进创新、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正当理由提出建议。)

  1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保证()执法。

  A、严格 B、规范 C、公正 D、文明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查处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7.《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条所称的财务包括现金、物品、网络虚拟财产以及()等其他财产权益。

  A、礼券 B、基金 C、股份 D、债务免除

  参考答案:ABC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平台工作人员、对交易有影响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在流量、排名、跟帖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前款所称的财物,包括现金、物品、网络虚拟财产以及礼券、基金、股份、债务免除等其他财产权益。)

  18.经营者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妨害、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的罚款。

  A、十万元以下

  B、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C、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

  D、五十万元以下

  参考答案:BC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妨害、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19.平台经营者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中公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违背商业道德、行业惯例,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的服务费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的罚款。

  A、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B、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C、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

  D、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参考答案:AD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判断题(20道)

  1.《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2024年5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错)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2.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商业道德。(对)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条:鼓励和支持经营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下简称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商业道德。)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网络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措施,研究网络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重大问题,联合查处重大案件,协同推进综合治理。(错)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网络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措施,研究网络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重大问题,联合查处重大案件,协同推进综合治理。)

  4.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对涉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对)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对涉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5.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应当保存有关记录的时间不少于二年。(错)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六条: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竞争行为的规范管理,发现平台内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违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时间自作出处置措施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三年。)

  6.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利用网络实施混淆行为。(对)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 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

  7.《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所称商品声誉,是指商品在质量、品牌等方面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对)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四款:本条所称的商品声誉,是指商品在质量、品牌等方面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8.影响用户选择,包括违背用户意愿和选择权、破坏使用连贯性等。(错)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前款所称的影响用户选择,包括违背用户意愿和选择权、增加操作复杂性、破坏使用连贯性等。)

  9.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等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对)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等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10.经营者不得针对特定经营者,拦截、屏蔽其合法提供的信息内容以及页面。拦截、屏蔽非法信息,频繁弹出干扰用户正常使用的信息以及不提供关闭方式的漂浮视窗等除外。(对)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经营者不得针对特定经营者,拦截、屏蔽其合法提供的信息内容以及页面,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拦截、屏蔽非法信息,频繁弹出干扰用户正常使用的信息以及不提供关闭方式的漂浮视窗等除外。)

  11.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对)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12.具有竞争优势的平台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滥用后台交易数据、流量等信息优势以及管理规则,通过屏蔽第三方经营信息、不正当干扰商品展示顺序等方式,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错)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具有竞争优势的平台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滥用后台交易数据、流量等信息优势以及管理规则,通过屏蔽第三方经营信息、不正当干扰商品展示顺序等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13.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不属于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错)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

  14.平台经营者应当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中公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违背商业道德、行业惯例,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的服务费用。(对)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中公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违背商业道德、行业惯例,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的服务费用。)

  15.判定构成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可以综合考虑因素不包括行为频次、持续时间。(错)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判定构成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可以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六)行为频次、持续时间;)

  16.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较为集中,或者引发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可以由实际经营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错)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对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管辖适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较为集中,或者引发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可以由实际经营地、违法结果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17.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与案件相关的电子证据进行取证、固定,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对)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案件办理的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与案件相关的电子证据进行取证、固定,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

  18.经营者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七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罚。(对)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19.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错)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20.违反本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错)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简答题(10道)

  1.经营者实施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商业宣传,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情形,但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的具体情形指哪些?

  参考答案:(一)虚假交易、虚假排名;(二)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三)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营销;(四)编造用户评价,或者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等;(五)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六)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点赞量、阅读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七)虚构投票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票房、收视率等互动数据;(八)虚构升学率、考试通过率、就业率等教育培训效果;(九)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十)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

  2.请列举网络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本规定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行为包含哪些?

  参考答案:(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作为域名主体部分等网络经营活动标识;(三)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软件、网店、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游戏界面等的页面设计、名称、图标、形状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四)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网络代称、网络符号、网络简称等标识;(五)生产销售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商品;

  (六)通过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与其他经营者共同实施混淆行为;(七)其他利用网络实施的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七条)

  3.经营者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包含哪些情形?

  参考答案:(一)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二)通过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三)通过热搜、热评、热转、榜单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四)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

  4.经营者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或者可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包含哪些情形?

  参考答案:(一)组织、指使他人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恶意评价;(二)利用或者组织、指使他人通过网络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三)利用网络传播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或者举报信等;(四)其他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5.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包含哪几种情形?

  参考答案:(一)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者他人的产品或者服务;(二)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三)其他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的行为。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6.判定经营者是否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可以综合考虑哪些因素?

  参考答案:(一)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兼容行为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二)不兼容行为是否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是否影响网络生态开放共享;(三)不兼容行为是否针对特定对象,是否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四)不兼容行为对消费者、使用该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第三方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

  (五)不兼容行为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从业规范、自律公约等;(六)不兼容行为是否导致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成本不合理增加;(七)是否有正当理由。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

  7.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有哪些?

  参考答案:(一)故意在短期内与其他经营者发生大规模、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使其他经营者受到搜索降权、降低信用等级、商品下架、断开链接、停止服务等处置;(二)恶意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三)恶意批量购买后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8.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方不合理地提供不同的交易条件,侵害交易相对方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哪些情形不属于前述不正当竞争行为?

  参考答案:(一)根据交易相对人实际需求且符合正当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实行不同交易条件;(二)针对新用户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的优惠活动;(三)基于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规则实施的随机性交易。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9.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包含哪些情形?

  参考答案:(一)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二)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拦截、拖延审查、下架,以及其他干扰下载、安装、运行、更新、传播等行为;(三)对相关设备运行非必需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不合理障碍;(四)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搜索降权、限制服务内容、调整搜索结果的自然排序等行为;(五)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10.平台经营者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包含哪些情况?

  参考答案:(一)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

  (二)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区域或者销售时间进行不合理的限制;(三)不合理设定扣取保证金,削减补贴、优惠和流量资源等限制;(四)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进行其他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五、论述题(10道)

  1.根据网络竞争行为复杂多变的特点,《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分类提炼梳理明确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参考答案:一是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对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热点问题进行规制,着力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细化,列举了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的表现形式及认定因素。三是对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歧视待遇等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同时设置兜底条款,为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行为提供监管依据。

  2.如何判定构成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参考答案:判定构成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可以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是否无法正常使用;(二)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是否无法正常下载、安装、更新或者卸载;(三)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成本是否不合理增加;(四)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用户或者访问量是否不合理减少;(五)用户合法利益是否遭受损失,或者用户体验和满意度是否下降;(六)行为频次、持续时间;(七)行为影响的地域范围、时间范围等;(八)是否利用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牟取不正当利益。

  3.认定经营者存在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的行为,可以从哪些情形认定,应当适用什么条款进行处罚?

  参考答案:《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一)虚假交易、虚假排名;(二)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三)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营销;(四)编造用户评价,或者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等;(五)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六)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点赞量、阅读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七)虚构投票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票房、收视率等互动数据;(八)虚构升学率、考试通过率、就业率等教育培训效果;(九)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十)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进行处罚。

  4.如何认定经营者存在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的行为?

  参考答案:应当按照《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一)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二)通过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三)通过热搜、热评、热转、榜单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四)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认定经营者是否存在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的行为。

  5.如何认定经营者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损害或者可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参考答案:应当按照《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下列损害或者可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一)组织、指使他人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恶意评价;(二)利用或者组织、指使他人通过网络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三)利用网络传播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或者举报信等;(四)其他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运营者以及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与经营者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规定,认定经营者是否存在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损害或者可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6.如何判定经营者是否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参考答案:应当按照《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判定经营者是否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兼容行为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二)不兼容行为是否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是否影响网络生态开放共享;(三)不兼容行为是否针对特定对象,是否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四)不兼容行为对消费者、使用该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第三方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五)不兼容行为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从业规范、自律公约等;(六)不兼容行为是否导致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成本不合理增加;(七)是否有正当理由”的规定,判定经营者是否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的行为。

  7.认定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

  参考答案:执法人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调查:一是是否故意在短期内与其他经营者发生大规模、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使其他经营者受到搜索降权、降低信用等级、商品下架、断开链接、停止服务等处置;二是是否恶意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三是是否恶意批量购买后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

  8.《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认定“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需要特别注意什么?

  参考答案:需要特别注意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例外情形,即:(一)根据交易相对人实际需求且符合正当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实行不同交易条件;(二)针对新用户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的优惠活动;(三)基于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规则实施的随机性交易。如果经营者的行为属于上述例外情形,则不能认定其行为属于《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9.如何认定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下列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参考答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综合判定:(一)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二)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拦截、拖延审查、下架,以及其他干扰下载、安装、运行、更新、传播等行为;(三)对相关设备运行非必需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不合理障碍;(四)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搜索降权、限制服务内容、调整搜索结果的自然排序等行为;(五)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10.判定平台经营者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应当从哪些方面入手?

  参考答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判定:(一)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二)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区域或者销售时间进行不合理的限制;(三)不合理设定扣取保证金,削减补贴、优惠和流量资源等限制;(四)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进行其他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头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