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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兴陇轩餐饮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2025-05-0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阅读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兴陇轩餐饮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5000元。

  2024年12月2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民反映:“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成泰街优地中心的安徽板面购买的安徽板面,食用出了蚯蚓,来电反映协调店家赔偿问题”。2025年1月5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民反映:“在美团下单第一档口兴隆轩美食城购买板面食品,店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盛路36号4号楼1层105号。食品里面有异物”。

  2025年1月7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待销售的“板面”内有异物的情况,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见当事人凉菜间内存放未清洗的原料,未在食品加工操作区域进行面食加工。因当事人未按规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给予当事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当事人七个工作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5年1月1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再次检查,当事人仍未在责令期限内改正。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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