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料门市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电缆电线案
2024-07-13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场监管”获悉,该局于2024年7月9日发布了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三)。其中案例六:长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长葛市某电料门市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电缆电线案的内容如下:
5月14日,长葛市市场监管局对长葛市某电料门市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缆电线作出处罚,没收侵权“郑星”牌的电缆电线、没收违法所得223元、罚款30000元。
经查,当事人购进了120盘“郑星”电缆电线,经鉴定上述电缆电线为侵犯郑州第三电缆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止查获之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缆电线的货值金额为25584元,违法所得为223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做出上述处罚。
5月14日,长葛市市场监管局对长葛市某电料门市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缆电线作出处罚,没收侵权“郑星”牌的电缆电线、没收违法所得223元、罚款30000元。
经查,当事人购进了120盘“郑星”电缆电线,经鉴定上述电缆电线为侵犯郑州第三电缆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止查获之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缆电线的货值金额为25584元,违法所得为223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做出上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