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展示内蒙古生态农畜产品宣传活动 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展示内蒙古生态农畜产品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此次宣传活动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主办,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市场活力”。活动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杨林主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吴振清,内蒙古日报社社长王登华,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副主任杜培军,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包铁强,自治区妇联一级巡视员查苏,自治区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武福英,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长苗海斌,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执行副会长格日勒图出席。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振清致辞。他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2.56万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58亿元,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吴振清强调,要树立市场监管部门“大消保”理念,聚焦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领域、市场环境净化、食品药品安全、品牌建设等方面,统筹推进消费维权工作。要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行政调解制度,强化综合执法与消费维权的协调衔接。要加强消费领域共建共治,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优势,强化12315举报平台作用,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合力,切实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力量。
格日勒图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全区各级消协组织要着力解决影响消费信心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消费警示、消费体察、消费调查、公益诉讼等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畅通优化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投诉举报解决效率;要协同各方力量,加强消费监督,努力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要切实做好新《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消协组织履职能力现代化,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并启动宣传活动,参观了“蒙”字标品牌打造专项展区、假冒伪劣识真辩假展区、内蒙古生态农畜产品展区、金融消费宣传教育展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及企业代表进行了发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日根同志与全国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联盟、内蒙古北京商会、城市金融报、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相关负责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主体代表等共1000余人参加,来自全区各盟市共155家企业1154种产品参展。活动现场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9个方面主题、5万余册宣传材料,设立12315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还将联合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消防总队、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据不完全统计,活动现场社会公众人流量达8万余人次。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中国质量报、呼和浩特日报等30余家主流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实时宣传报导。